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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大家关于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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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mph 发表于 2024-3-26 15:2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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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江苏某二级医院公卫科的公卫医师,有幸在医院申报了有关公卫医师处方权的课题,目前国家部分地区已经出台了相关公卫医师处方权的政策,但是太过于表层,没有实际的指导措施,想集思广益,听听大家对于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的看法和建议,谢谢大家了
xhxfzh 发表于 2024-3-26 17: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hxfzh 于 2024-3-26 17:09 编辑
% h' u" m7 C; u: j# l( W% Q. j0 s+ _  ~7 U  J. q) e
给出几个问题供参考:1、给了处方权,能不能扛起来,这又可能牵涉到预防医学与临床医学的争论;2、给了处方权,对于公卫医师来说,是否真的是好事,结合大形势讲,限制基层公卫医师的不只是处方权(更多的是其他资源);3、公卫处方权的范围怎么界定,标准,都要探索,目前出现问题或许只能参照临床处理,太宏观,是一个系统和体系的再造。这种事情必须从上到下系统的做。也就是说目前最多开了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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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y88184452 发表于 2024-3-26 21: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参考日本的公共卫生医师定位。
" L% K8 ]: N4 s  b/ {1 L! G+ i日本的公共卫生医师属于专科医师的一种,即临床医师经专科培养后可以作为公共卫生医师执业。  `1 T2 U& L, J% T1 {. O  f4 m  k& e
用国内的话说就是职业类别临床,执业范围公共卫生。' \7 Y0 p7 T! ~/ t0 N
具体做法,在学科上将预防医学专业视为与麻醉、儿科、医学影像相同的临床医学二级学科。在执业证书上,废止公共卫生职业类别,将其作为一个专科执业范围并入临床类别。
0 ~( e. _, A- [* D从事职业病、妇幼保健的同仁,根据自身所在单位的岗位需求,直接申请对应的执业范围(例如内科、全科),获取相应的处方权。公共卫生这一执业范围则分配给在CDC从事流行病学调查,艾滋干预等岗位的同仁。% m; c8 [# {# G4 D& C. ], t

2 f/ O! i- K8 J2 I0 A* g以上主张看起来有些过度理想,脱离现实。但对国际医学教育有所了解的朋友都知道,发达国家的医学学位只有两种,MBBS(医学学士,6年本科欧洲模式)和MD(医学博士,本科毕业后读4年医学院,美国模式),并不按二级学科细分,也不存在不能从事临床医师工作的医学学位(留学海外在医学院读博从事医学研究的拿的是PhD,哲学博士学位而非MD医学博士学位)。像中国在本科阶段搞一堆临床二级学科招生,还搞出预防医学这种授予医学学位却不能从医的模式在国际上实属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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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临床科室或执业方向缺人,正确的做法应当是提高薪酬待遇,优化科室的职业环境,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国内的做法却是开设对应的二级学科专业,例如儿科缺人就开本科儿科专业,将向往从医,又对行业一知半解的高中生捆绑到医闹重灾区。疾控系统待遇低留不住人,就开设预防医学专业,通过阉割预防医学生未来的职业路径强迫我们进疾控吃糠喝稀。其背后的逻辑是根据需求缺口生产廉价技工,是掠夺青年人的青春和未来发展去给恶劣的医疗卫生职业环境埋单。0 e2 o8 |' u8 y& F) V1 w

. M1 g! r  b& c. K1 z3 ?将医学生的培养模式同国际接轨,将种类繁多的医学学士回归到临床医学专业中。将教育的本心回归到育才树人,给予医学生更多元的职业选择。通过改善医疗环境吸引和留住医学人才。这可能过于理想与现实相去甚远,涉及复杂的制度改革,但唯有如此才是正本溯源,才能根除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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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蓑烟雨 发表于 2024-3-26 21:3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佩服楼主还在坚持,现在看到预防公卫字眼就犯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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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isenes 发表于 2024-3-26 22: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yyy88184452 发表于 2024-3-26 21:195 q' U3 T$ _$ ~) A' W: p. _/ Y
可以参考日本的公共卫生医师定位。
5 E4 c3 b5 q$ g" r/ |8 v8 C+ c日本的公共卫生医师属于专科医师的一种,即临床医师经专科培养后可以作 ...

5 S" D. ]1 ?* E4 l% W正确的答案,但是有生之年不太可能见到实施。我们的规则和模式,是不考虑个人的前途和幸福的,一切为了宏观统筹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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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在线烤肠 发表于 2024-3-27 10:2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感觉别老看发达国家了,中国14亿人口注定做不到国外的模式,基于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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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517mph 发表于 2024-3-27 14:30:36 | 显示全部楼层
Y蓑烟雨 发表于 2024-3-26 21:329 A) u, x5 B- {( I
很佩服楼主还在坚持,现在看到预防公卫字眼就犯恶心
1 A4 A3 w( K: [+ |% r& {' }
加油,不能放弃嘛,院领导也说这些年预防被歧视的太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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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517mph 发表于 2024-3-27 14:36:25 | 显示全部楼层
xhxfzh 发表于 2024-3-26 17:010 Z3 J( X7 i* p  E2 A
给出几个问题供参考:1、给了处方权,能不能扛起来,这又可能牵涉到预防医学与临床医学的争论;2、给了处方 ...

: ?6 S# T- N4 `( @. o2 @感谢答复!公卫处方权还得靠大家一起努力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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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517mph 发表于 2024-3-27 14:4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认为综合医院的公卫医师有了处方权后,实际的工作内容和权限会有什么改观呢(我在的公卫和院感科,每天都面对着电脑和查房,大部分人都是临床和护理专业的,可以说跟公共卫生一点也不沾边,稍微培训一下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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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静伤 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公卫的范围,应该可以很大,临床方面的处方,应该要规培,考核合格,加注执业,同等处方权。不能只能临床可以转公卫,公卫的不能转临床。本身就是机制问题。二、本来的范围,疫苗处方。三、预防保健,可以在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营养处方等方面,加以注册执业,落实处方权。四、常见药、常规药的处方,应该可以落实与跟进。五、辅助科,例如一些美容等,应该可以执业。公卫的范围应该大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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