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欺凌
儿少
定义
学生欺凌(student bullying),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1]。
演变
和学者普遍使用“校园欺凌”不同,律师更倾向于使用“学生欺凌”,这个在2020年10月17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0条中首次使用的法律名词。
认定
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前款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2]。
认定主体:《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提出,在学校内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
认定机制:学生欺凌的认定机制应该是环环相扣的完整程序,至少要包括认定、申诉和复查三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