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9481|回复: 59

[抉择] 大家讨论一下:可以为了2.5万去江苏的乡镇工作吗?

[复制链接]
lihuangzhi 发表于 2008-11-19 11:5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注册后推荐绑定QQ,之后方才可以使用下方的“用QQ帐号登录”。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关于印发《关于公开招募医学类相关专业人员到苏北苏中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管理办法》的通知2 k; J2 o' {0 M+ o9 h9 F# ^
& i9 A: h# b9 G  B5 M* P% B! ?

; d- c/ t. X) E  b% ?) u. ~# J$ k6 p) \8 d9 H) m. j; v  O4 l  }$ j
5 X, B3 W5 j6 Z( Y) ?/ B

! @2 ]- m! p4 D' _: s! C4 W9 s第四章 福利待遇
" r! d: J6 r5 U3 j
2 c% u5 K$ G7 G) a4 a" t) J  第二十条 受聘人员享受所聘单位同等条件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见习期直接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工资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发放。: v3 _2 L4 z2 [6 J* Y) N

: U% L1 w& p2 n8 a; r: i3 y  第二十一条 受聘人员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乡及以下基层卫生人员相关倾斜政策。& ^9 O3 U3 k, G' \9 @. f
3 e* [+ c6 i8 k: `, H3 @" i
  第二十二条 受聘人员工作每满一年,经当地县(市、区)卫生局考核合格以上,经省辖市卫生局同意,报省公开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由省财政按每人每年2.5万元标准下达补助资金。省补助资金由县财政设立专户进行管理。每年先预发受聘人员50%,其余50%按照聘用合同,在服务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以上,一次性发放至个人。期满后继续留在卫生院工作的受聘人员,继续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福利待遇,并按年全额发放省补资金。因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提前解聘人员,则不再发放其余的50%。  x0 `/ }& t( E

7 s( D% V+ m7 Y$ x/ f" j  第二十三条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省公开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颁发由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卫生专业人员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附件6),作为享受相关就业政策的证明。
csj135 发表于 2008-11-17 19:43:42 | 显示全部楼层
似乎有的国家助学贷款也给你办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gcfx_gw 发表于 2008-11-17 19:5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同学都投了 可还有些不甘 两难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shmilyyjs 发表于 2008-11-17 21: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gcfx_gw于2008-11-17 19:55发表的 :
+ g$ |+ r1 R/ P7 {" s' w; E, Z' E, {1 N 好多同学都投了 可还有些不甘 两难啊
没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76165582 发表于 2008-11-19 14:52: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前几届的学长学姐去了乡镇感觉怎么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dan926 发表于 2008-11-19 14:55:5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自己对自己的定位吧 如果非大城市不去 那就不用考虑了 如果本身就有在中小城市工作的打算 未尝不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东方未明 发表于 2008-11-19 16: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我听说了,南通市就是这样的,我有一个同学签了,她觉得还不错,当天就签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losttemple 发表于 2008-11-19 17: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男生谁敢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bayesp 发表于 2008-11-19 19: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打算扎根的话,可能还有一些考虑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latwinter 发表于 2008-11-19 22: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去乡镇的话,为什么不考虑去企业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会员|至尊|接种|公卫人 ( 沪ICP备06060850号-3 )

GMT+8, 2024-5-5 23:53 , Processed in 0.062383 second(s), 5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