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亮亮

[讨论] 食品与卫生监督分家,利弊如何?餐馆是该食品监管呢还是公共卫生监管呢?

  [复制链接]
厌笑儿 发表于 2011-12-13 22: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东莞卫生局药监局政策打架6 |  E  W; |( Q4 F: L7 ^
      东莞市卫生局和市食品药监局都是依法办事,若互不承认对方证明,每年从业人员或多掏3000万元市食品药监局针对餐饮行业,打算从明年起推出新版《健康证明》。而市卫生局表态,如果在公共场所卫生检查时遇到市食品药监局的新证,将不予承认。
/ _( \9 I. _" p% s6 `1 P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餐饮管理职能从市卫生局移交到市食品药监局,而浴室等公共场所卫生,仍归市卫生局管辖,双方职能存在交叉现象。9 \+ d/ {' L0 h
  记者调查发现,每年东莞发放的餐饮类和公共场所类两类健康证明超过40万张,如果有一半的从业人员需要重新办证,按照每次体检150元,这可能每年给从业人员造成总计3000万元的损失。$ R" R/ o6 T+ j$ w7 ~1 I5 @" _% G
  新政* z8 P; P7 Q  D  h+ h1 O
  市食品药监局  ]5 d4 i- w( G* J7 ?
  将启用新健康证. F( `. `5 c3 D$ a
  记者从市食品药监局获悉,该局已经下发《关于启用广东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公告》,公告称:“2011年11月1日起,我市凡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备案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应推广发放《广东省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以下简称新版《健康证明》);201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具的原版健康证明和新版《健康证明》同时有效;2012年1月1日起必须出具新版《健康证明》,原版健康证明视作无效证明。”
) R# _$ d7 L/ L  o4 I% T   据市食品药监局公布的数据,此次经过省食品药监局审查备案的,共有32家医疗机构(健康检查机构名单可在省食品药监局网站http://www.gdda.gov.cn查询),其中广济医院7家民营医院首次获得健康证明开办权,而万江医院等7家公立医院却不在名单之内。
0 J# r4 u5 D1 `" U   矛盾
; K/ f+ G9 o" O& b   卫生局食品药监局2 L/ M1 C) F" P
  各认各证
' E$ d" Z  M0 c# t. B   记者调查发现,新版《健康证明》未实施就遇到难题:从2010月1日起,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餐饮管理职能从市卫生局移交到市食品药监局,而浴室、KTV、旅业、泳池、桑拿等公共场所卫生,仍归市卫生局管辖,双方职能存在交叉现象。2 ~! t  |" K& ^: G' i
  “原来《健康证明》分为公共场所卫生和餐饮两类,但是体检项目都一样,只是《健康证明》上标的不同,而现在市食品药监局启用新证后,卫生局还是用旧证明,就会造成不便。”南城医院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在实际操作中,这两种类别是通用的,“比如很多酒店的服务员,今天在厨房帮忙,下个月到前台服务,我们难道要让他们办两个证?”9 ]: J9 D4 n; F' k: }4 @
  但市卫生局负责人昨日表示,如果在公共场所卫生检查时遇到市食品药监局的新证,将不予承认,“根据卫生部令(第41号)《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在指定范围内开展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7家民营医院并没有经过我们的审查,我们无法承认其新证。”
1 i" c% ?8 z# z6 @   同时,市食品药监局负责人也表示,“我们的政策是根据省食品药监局《做好广东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制定的,我们以后检查时,只承认自己的《健康证明》。”6 k2 [. ~; a2 e8 H  I
  后果( ?# ~- u  a. ?
  每年从业人员! {  V  Q* G$ X
  或多掏3000万- Y& X5 L" Q4 f8 |3 ~
  “如果市卫生局和市食品药监局互相不承认对方的健康证明,将给餐饮从业人员带来很大不便。”一个医院防疫科负责人告诉记者,“超过一半的从业人员,都在一年内需要从事公共卫生和餐饮两个工种,如果叫他们自己再花钱办多一张证,基本上不可能。”
8 F0 H, k0 Y+ q& G5 n4 T   据记者摸底,每年东莞发放的两类健康证明超过40万张,仅南城医院就发放超过3万张,如果有一半的从业人员需要重新办证,按照每次体检150元,这可能每年给从业人员造成总计3000万元的损失。
6 [6 \5 Y7 s% k: x, I, v' g# y   专家说法. L3 e0 [) l3 \  _7 z- }9 H" I
  希望以便民为目的做好协调
; d8 R8 h8 R( r   “两个部门确实都是依法办事。一般来说,下位法要服从上位法,旧法要服从新法,卫生部的法令地位虽然高于省食品药监局,但前者出台时间(1995年)却明显旧于后者(2011年),所以政策打架不奇怪。”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谢明告诉记者,“部门政策打架,应该按照程序优先的前提,再考虑实际合理,希望两个部门从便民原则出发,做好协调,不要让老百姓多负担。”% S$ j0 W; o4 j4 v
  友情提醒
2 c8 X$ p. g) n- J/ V* c   《健康证明》未过期仍有效; Y& y# J  `! z2 D) y4 o- z. F
  《关于启用广东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公告》在东莞日报政务公开栏目刊登出来之后,曾引起了不少市民的不解。2 x5 J' v; _/ r# ?1 ]
  “按照公告,2012年1月1日起,原版健康证明视作无效证明,但我是10月7日办的证明,是不是明年1月1日就过期了?”准备在旗峰路开餐厅的林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刚刚在东城办了30个健康证明,“我们办的岂不是都浪费了?”
. B& X- J& ~9 I3 y: ?! `* z1 w   “我们收到文件之后,都觉得很难操作。”东城医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健康证明有效期是一年,提前说无效,我们很难跟人家解释。”  E' E; H( ^6 M; \0 b
  对此,市食品药监局负责人进行了澄清,“这是基层的误读,我们的原意是,明年1月1日之后,医院再出具原版健康证明视作无效证明,如果是之前办的,如果不到有效期,还是有效的。”9 u1 i3 B; k8 v( S
http://qydg.southcn.com/zhtj/201111/t20111102_208672.ht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厌笑儿 发表于 2011-12-13 22: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市卫生局与食品药监局双方仍难以互相承认健康证明3 Q: }, j8 I9 w, R  `5 h- o* g- @
明年开始,市食品药监局和市卫生局将各自发放健康证明,但由于东莞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和公共场所卫生从业人员高度重合,不少人可能要同时办理两张健康证明(见本报昨日A13版报道),市卫生局和市食品药监局今日再次表态,依法仍然无法承认对方证件。在市食品药监局备案的7家民营医院,体检业务恐怕将受到影响。
8 @3 S& V5 A& q, f4 ^2 a  双方称仍无法互相承认
# E, P6 Z2 {/ v$ E1 K7 W4 v0 {6 C  本报报道昨日出街后,市卫生局和市食品药监局都高度重视,但截至昨日下午,得到的结果仍然令人遗憾。) n1 c' V- k7 J1 }6 x( u! k
  市卫生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市卫生局的做法和以前相比,并没有任何变动,出现部门政策“打架”的情况,也让他们感到突然,“依照卫生部的条令,我们只能承认经过卫生部门认可的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但我们也会尽量从服务市民的角度出发,和省卫生厅协调,尽量减少市民负担。”) s2 N$ f# P$ g5 n" h
  市食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专门请示了省局和其他地方局,发现河源已经开始启动办健康证明,而且也是自行审批。省食品药监局表示,他们也是第一次遇到卫生药监互不承认证明的问题,需要进行进一步研究。”
8 A5 V* `2 K: [) @$ C$ w/ H3 ?, lhttp://china.toocle.com/cbna/item/2011-11-03/5979844.html/ s0 B6 j0 K+ @) f0 ^8 Z
! X' A* ~0 T6 y7 D
  由于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和餐饮场所从业人员高度重合,如果双方互不承认证明,将给从业人员和企业经营者带来诸多麻烦和负担。虎门博美一酒店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经常把餐厅的服务员调来前台打扫卫生,是不是也要重新办一张健康证明?如果不办,市卫生局前来检查,说我们违规怎么办?”3 T9 y, e) O9 X" R& w

4 y$ R4 u  N6 T2 q; u  7家民营医院恐受影响
/ s2 U' {9 S3 ^" y" x! i1 m7 R" T  f" f: @
  虽然市卫生局和市食品药监局都称是依法办事,但如果双方互不承认证件,在市食品药监局备案的7家民营医院恐怕将是最大受害者。市卫生局的健康证明只向市疾控中心和32个镇街的公立医院放开,并不发给民营医院。9 ~5 b% \7 B# d9 _% @& n$ X$ L
1 B& O; p+ m# ]
  “由于大部分公立医院都是两边都审批通过的,到时候可能会遇到这个情况,民营医院办的健康证,无法通过市卫生局的检验。”一名镇街食品监督站负责人告诉记者。
: x- c5 `7 V. b$ t; C' A5 w3 x* a4 i0 M3 P# K% N  Q1 @
  “对于体检中心来说,健康体检的项目比较简单,不存在任何技术问题。”东华医院体检中心主任黄亚莉告诉记者,民营医院同样能提供优质服务,她不认可市卫生局的决定。# t6 n9 q; a- e: ~; R

* g  }/ y: R, t( D7 _- U  但也有公立医院防疫科负责人对此则有相反意见,“之前健康证明造假的非常多,市卫生局一直不向民营医院放开,就是怕部分民营医院不自律,如果门槛设得太低,将给市场造成混乱。; |2 S# ~! d) f- z3 ]

: D7 j' t+ K7 V  Q  他山之石
5 |& w/ p( k4 c! ~  n# E; u, o; ?) H4 \
  佛山可互相承认
! }) N! ~' Y$ W4 E- M! H0 t, y4 p( S3 l2 l. O3 {
  记者调查发现,在广东省内,包括佛山、深圳在内,都互相承认双方证件。% ]1 B$ F& _( A4 g) n

2 @0 O3 [9 H! r  z9 o" K  D  佛山市卫生局办公室副主任曾章康告诉记者,“佛山卫生局和佛山食品药监局虽然是分开的,但我们互相承认对方证件的,而且我们查阅了相关法规,只要是其他城市发放的合法证件,我们也承认。”
, n; V9 j& l0 B9 W& B! L7 _3 s& W0 C* |/ a: \) ^- M* m  f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厌笑儿 发表于 2011-12-13 22: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楼置上(12#之上)
5 Z8 P# J6 |. _( e' i东莞卫生局药监局政策打架
$ Y' _6 K$ }) s7 n3 M( ^+ d东莞市卫生局和市食品药监局都是依法办事,若互不承认对方证明,每年从业人员或多掏3000万元市食品药监局针对餐饮行业,打算从明年起推出新版《健康证明》。而市卫生局表态,如果在公共场所卫生检查时遇到市食品药监局的新证,将不予承认。! Q3 E: U# ^# a; c5 e5 S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餐饮管理职能从市卫生局移交到市食品药监局,而浴室等公共场所卫生,仍归市卫生局管辖,双方职能存在交叉现象。
0 B. t& ^' O! D' T9 `) T   记者调查发现,每年东莞发放的餐饮类和公共场所类两类健康证明超过40万张,如果有一半的从业人员需要重新办证,按照每次体检150元,这可能每年给从业人员造成总计3000万元的损失。
& w4 v$ e' r9 U# _, b   新政$ [6 \+ k! t8 ]$ Y  a# u* z
  市食品药监局! d8 u6 V2 n# H4 T: h( |
  将启用新健康证
& D5 Q. G3 n& Y   记者从市食品药监局获悉,该局已经下发《关于启用广东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公告》,公告称:“2011年11月1日起,我市凡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备案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应推广发放《广东省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以下简称新版《健康证明》);201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具的原版健康证明和新版《健康证明》同时有效;2012年1月1日起必须出具新版《健康证明》,原版健康证明视作无效证明。”
1 j) r, s$ |# j2 D' U# ^   据市食品药监局公布的数据,此次经过省食品药监局审查备案的,共有32家医疗机构(健康检查机构名单可在省食品药监局网站http://www.gdda.gov.cn查询),其中广济医院7家民营医院首次获得健康证明开办权,而万江医院等7家公立医院却不在名单之内。
, h2 \0 O3 p( f+ t   矛盾
2 h" ~1 @7 J- q) l( F" @   卫生局食品药监局$ O1 j: R# @/ N: [  i+ ^# W* g
  各认各证
6 v. w; Q2 H5 Z0 t9 M  }   记者调查发现,新版《健康证明》未实施就遇到难题:从2010月1日起,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餐饮管理职能从市卫生局移交到市食品药监局,而浴室、KTV、旅业、泳池、桑拿等公共场所卫生,仍归市卫生局管辖,双方职能存在交叉现象。$ w8 O2 X  A# j9 N/ ?) \
  “原来《健康证明》分为公共场所卫生和餐饮两类,但是体检项目都一样,只是《健康证明》上标的不同,而现在市食品药监局启用新证后,卫生局还是用旧证明,就会造成不便。”南城医院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在实际操作中,这两种类别是通用的,“比如很多酒店的服务员,今天在厨房帮忙,下个月到前台服务,我们难道要让他们办两个证?”
9 M; w4 l& r7 o- ^( V   但市卫生局负责人昨日表示,如果在公共场所卫生检查时遇到市食品药监局的新证,将不予承认,“根据卫生部令(第41号)《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在指定范围内开展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7家民营医院并没有经过我们的审查,我们无法承认其新证。”" P) V. [  R# V
  同时,市食品药监局负责人也表示,“我们的政策是根据省食品药监局《做好广东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制定的,我们以后检查时,只承认自己的《健康证明》。”( u' g# E$ L: r& X3 k; {. x
  后果
: @  x5 ?: l2 R; n8 P5 p7 W   每年从业人员
9 ~0 S, g; ]4 [9 t; t% C   或多掏3000万
. {! ~8 L% B! R* J! r( X4 i1 c  R2 _   “如果市卫生局和市食品药监局互相不承认对方的健康证明,将给餐饮从业人员带来很大不便。”一个医院防疫科负责人告诉记者,“超过一半的从业人员,都在一年内需要从事公共卫生和餐饮两个工种,如果叫他们自己再花钱办多一张证,基本上不可能。”
% B7 d6 ^/ ~" h. m: h9 u   据记者摸底,每年东莞发放的两类健康证明超过40万张,仅南城医院就发放超过3万张,如果有一半的从业人员需要重新办证,按照每次体检150元,这可能每年给从业人员造成总计3000万元的损失。
; P; V& U+ S9 S   专家说法5 ]6 Z  d" j( A; r3 ~
  希望以便民为目的做好协调4 Z+ ^' M1 {2 K5 n+ g" N( Z% t& W
  “两个部门确实都是依法办事。一般来说,下位法要服从上位法,旧法要服从新法,卫生部的法令地位虽然高于省食品药监局,但前者出台时间(1995年)却明显旧于后者(2011年),所以政策打架不奇怪。”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谢明告诉记者,“部门政策打架,应该按照程序优先的前提,再考虑实际合理,希望两个部门从便民原则出发,做好协调,不要让老百姓多负担。”
0 a; X" m" @6 @0 h7 @0 d   友情提醒
  j6 S  I" Q1 F3 X  M  e0 F; F   《健康证明》未过期仍有效2 L4 s: {" l# P3 H! T5 y0 S. A
  《关于启用广东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公告》在东莞日报政务公开栏目刊登出来之后,曾引起了不少市民的不解。
5 d, c2 M5 N2 C   “按照公告,2012年1月1日起,原版健康证明视作无效证明,但我是10月7日办的证明,是不是明年1月1日就过期了?”准备在旗峰路开餐厅的林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刚刚在东城办了30个健康证明,“我们办的岂不是都浪费了?”
5 C, w& z6 E/ }' q2 S   “我们收到文件之后,都觉得很难操作。”东城医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健康证明有效期是一年,提前说无效,我们很难跟人家解释。”: q9 W- N) [( i  f( W
  对此,市食品药监局负责人进行了澄清,“这是基层的误读,我们的原意是,明年1月1日之后,医院再出具原版健康证明视作无效证明,如果是之前办的,如果不到有效期,还是有效的。”
4 g1 I' C1 q! Y9 p' y$ hhttp://qydg.southcn.com/zhtj/201111/t20111102_208672.ht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格桑海 发表于 2011-12-13 23:0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当前应成立独立的部门管食品和餐饮这一块,制度等完善后再划分到公共卫生。% F8 x# {. e/ ]
没有相关从业经验,本科生一点小看法,望指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hogoboss007 发表于 2012-2-15 11: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千万别管餐馆,除非为了自己私立,多吃一点有什么好?? 餐馆是烂摊子,特别是区级,人员不够,体制极其有问题,一个人管片,怎么管理,没有车,经常自己走路,不如工商,工商有驾驶证还能都开,卫生监督只有临时工司机开。区级的餐馆都是小家,不办证,无证监督员责任,办了,没有管理到位还是监督员责任,君不见中国小餐馆多乱多脏,方正我 是搞怕了 ,什么消毒都是骗人的 ,消毒率不到2成,检测也都是假的,有的根本一年都不检测,监测费招收,而我们监督员没有任何奖金。  快拿去给药监把 ,这样的 食品监督谁要????  问责找监督员,名字要写在牌子上,  有什么 好????? 有啥权利?  8 P* _" z* l9 v& f4 `& f% Z6 ~
麦当劳肯德鸡市级拿走管,区级你管的都是烂摊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老兵新传 发表于 2012-7-27 10:4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里餐饮业归食药局管,食品生产加工归技术监督局管,公共场所归卫监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老兵新传 发表于 2012-7-27 10: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疾控中心只有卫生监测的份,委托检验和卫生检测都是等客户上门,所有从业人员体检(不管是餐饮业,还是公共场所、食品加工)统统归我们体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会员|至尊|接种|公卫人 ( 沪ICP备06060850号-3 )

GMT+8, 2024-5-6 17:58 , Processed in 0.064871 second(s), 6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