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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食品与卫生监督分家,利弊如何?餐馆是该食品监管呢还是公共卫生监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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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亮 发表于 2011-2-25 19: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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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本来是卫生监督的大科室,分家后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不管是在食药局工作的还是在卫生监督工作的大家可以谈谈自己的感受。
/ m4 g8 @# k, C. N: U在此顺便问个问题:食品从卫生局分走后,餐馆是该食品监管呢还是公共卫生监管呢?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餐馆里应属于与公共卫生场所监管范围,但食药局同时也负责监管,这样一来餐馆内从事服务的人服务员健康合格证工种是定义为公共呢还是食品呢?食药局只负责后厨内人员还是前厅服务员与后厨都进行监管?还有对服务员的卫生培训是由公共卫生监督进行培训呢还是食药局进行培训?你的观点又有哪些依据?
kfj8541684 发表于 2011-2-28 11: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明确好分工和职业就很难把事情干好,有好处的时候单位都争着去,要但责任的时候单位间就相互推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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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erhi 发表于 2011-2-26 04:3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餐饮监管本来就难,都是出事了后的处置,拿走了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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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亮亮 发表于 2011-2-26 13:3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xiaoerhi 的帖子. d7 N4 U5 K( A( l1 Q) q6 X) ^

3 o" V8 k' K6 I+ n5 l% O6 c恩,不能那么说,穿起这身制服就担负了责任,若不管岂不是不作为?再者现在国家要求发生事故要追究监管单位和监管人员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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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亮亮 发表于 2011-3-1 09:55: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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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7 C' {' U) }) g/ \( Y$ e5 j8 o- w& I4 U) w6 m; L
对啊,典型的中国特色的国情!其实法律和政策制定者应该多听听基层的声音。有许多法律费了那么多人力、物力、财力、精力到颁布使用后根本不能达到预定效果!反而弄得基层工作者本来打好的局面又要从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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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erhi 发表于 2011-3-6 12: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现在卫生局要让卫监和FDA共同管理餐饮这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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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亮亮 发表于 2011-3-6 20: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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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n# P5 y0 S* W( G$ C, k$ {
; a2 v0 Y$ L# I6 u0 z5 a2 L/ P% w那你们那食药局和卫监分别负责哪些工作啊?服务员卫生培训归食药局培训还是卫监培训?食药局和卫监能尿一个壶里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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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豆页 发表于 2011-3-6 23:0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依法卫生行政,现在更要管好餐馆。5 l; R0 F2 d#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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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郸城 发表于 2011-12-13 17: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明确好分工和职业就很难把事情干好,有好处的时候单位都争着去,要但责任的时候单位间就相互推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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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美芬 发表于 2011-12-13 17: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县这边已经归食品那边管了,听前辈说松了口气,管食品是个不定时炸弹。我是刚进监督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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