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970|回复: 6

[心情] 了解下 探亲假 的相关规定--感觉离家远点工作也不是那么恐怖了。

[复制链接]
WWY2009 发表于 2011-2-12 09:3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注册后推荐绑定QQ,之后方才可以使用下方的“用QQ帐号登录”。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本帖最后由 WWY2009 于 2011-2-12 09:35 编辑 ( q; E4 m" O2 x6 V( l* r

0 {) W" z- b! f0 E5 v, w; _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它是职工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是1981年出台的,探亲假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路程假。
+ @# x0 J, ~6 ^  z, J2 m; ?! D% i* D  o& ^6 x6 ^9 B
[color=Red]对探亲假的规定多了解了下,感觉万一在外地工作,其实也不是那么害怕的。+ P' @/ X% O& P- k) o5 |) W
因为,探亲假很多的,可以探望父母的。
! u, p7 I. W# D- c/ u《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4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 F  Z" `% G' {3 O; T3 M
- n) n. y# U& m. m. w: Y, S& Z4 z2 _" h- u第6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 y' C, j) o! H. l& [7 o) R/ B. u7 B% a4 M- s$ n
其他请读全部规定~
epiman 发表于 2011-2-12 10: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 }) W$ w! K! e: L关键还是看单位,所以不能这么乐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hunchun 发表于 2011-2-12 10: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单位是有探亲假,但是名存实亡,请探亲假会关系到出勤率,出勤率就会关系到各种福利待遇。所以大多数人不敢也不能请探亲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WWY2009 发表于 2011-2-12 10:3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epiman 的帖子7 m, g, i2 L; p8 p

4 h* m, j1 \2 n* o! ~这样啊。。。我还以为规定得这么好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WWY2009 发表于 2011-2-12 10:3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chunchun 的帖子+ a+ I# G. P: v7 M
" \0 o/ y0 ^! k( y0 {6 f5 R
的确应该想到会这样,很简单的,第一天上班的红包就肯定没有的。9 P! Q8 X) C& A2 r" }2 d. ~
看来的确不乐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suqi218 发表于 2011-2-12 10:43:37 | 显示全部楼层
WWY2009 发表于 2011-2-12 10:33 9 U/ `+ [0 N. F& e$ X; G
回复 chunchun 的帖子$ \( p" n, s* d6 Z& c& s
4 ^- ^. g; Y8 }  a
的确应该想到会这样,很简单的,第一天上班的红包就肯定没有的。

' [% z0 X% u! N$ p1 z* a: Q& q* M哎,我们这边第一天没有红包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WWY2009 发表于 2011-2-12 10:4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uqi218 的帖子( j% c0 B/ \1 f2 L5 [
8 H- W9 B& w4 M4 M
不会吧????我们这临时工都有的,100。。而且我家县城的厂子每个职工上班第一天也有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今日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
重塑学科基石

欢迎有闲之士完善公卫百科

值得:你的点滴投入,大家长期受益

回报:VIP会员特权,大额钢镚奖励

改名|钢镚|会员|联系我们|公卫人 ( 沪ICP备06060850号-3|沪公网安备31010402334125号 )

GMT+8, 2026-5-21 14:44 , Processed in 0.057113 second(s), 2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