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伤害
定义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extraordinarily serious work safety accident),指造成 30 人以上(含 30 人)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含100 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 1 亿元以上(含 1 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