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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这叫我们以后怎么执法/谁来为执法者“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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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笑儿 发表于 2012-2-20 10: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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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本论坛“不倒翁”医院 % ?$ @2 y# f/ t% T3 y# [+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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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 \' U4 R2 M3 Z" C7 d! t- I雅虎论坛 -> 情感驿站 -> 卫生监督所女监督员披露妇产医院丑闻 官方拒不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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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厌笑儿 发表于 2012-2-20 10:0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雅虎论坛 -> 情感驿站 -> 卫生监督所女监督员披露妇产医院丑闻 官方拒不表态
$ f/ o/ |2 K3 ?: j; |http://bbs.yahoo.cn/simple/?t11544665.html+ n( x3 x$ y1 R" U& j4 z  C/ V4 S
    12月1日,郑幼卿向记者展示一年来搜集的关于国泰医院违法的证据。   
# X4 M$ u! p9 a$ M# f; q    “小时候,父母亲教导我们,做人要正直,长大了以后,我们才发现,良心、道德和正义在权力和利益前是多么地苍白无力,我们一直在关注这事件的进展,并真心在祈祷正义最终能战胜邪恶,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全厦门乃至全国的卫生监督员都在支持你。”   
: U$ d; t7 x+ r! P, N# D    这是郑幼卿12月10日收到的一条短信,发自她的一位同行。这样的短信、电话,这些天郑幼卿已经接了不少。每次翻出短信来看,她都能感觉到一股温暖。   
# b& o! V- `1 y; e' K    12月5日,《束手无策的执法监督员》(见附文)等一组报道,披露了福建厦门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员郑幼卿与厦门国泰妇产医院(以下简称国泰医院)博弈的无奈与坚持。报道刊发后,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支持郑幼卿、向厦门官方要说法的声音此起彼伏。而截至记者发稿时,厦门官方尚未对报道作出正式回应,相关领导也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无数的声援和支持来自网络。12月5日以来,“郑幼卿是厦门的英雄”、“选郑幼卿做感动厦门人物”之类的呼声在各大门户网站新闻留言栏、论坛、微博上,比比皆是。    8 t$ }% m& D" u1 m+ o8 E
    在门户网站《束手无策的执法监督员》一组报道的评论参与数均有数万,记者粗略统计一下,其中98%以上均明确支持郑幼卿,要求厦门官方彻底查清此案。    厦门某民主党派的负责人在自己的博客上,接连几天更新博客,写下了《声援郑幼卿》、《支持郑幼卿就是支持道义》等一篇篇支持郑幼卿的短文。    5 b# c% d' R% C+ \. N
    在《支持郑幼卿就是支持道义》一文中,他说:“现在,农工党员郑幼卿‘孤军奋战’,与后台硬、背景复杂的厦门国泰民营妇产医院角力了一年多,终将黑幕揭开。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某些领导不知与该院何种特殊关系,竟以种种借口威胁她,扬言要吊销她的执法证并处理她。”    0 f" F* t+ G0 J* @* _
    他的话从侧面验证了自12月5日以来,郑幼卿不时听到的关于要处理自己的传言。但郑幼卿告诉记者,自己还是会坚持查下去,坚持反映问题。   
3 [/ h: |4 m9 H: {1 u5 v0 c4 v  d    在厦门当地的网络社区“小鱼社区”,支持郑幼卿、质疑官方做法的声音更为集中。在小鱼社区最热门的“鹭岛民生”版块,截至记者发稿时,已有约50篇主题直接与此次报道相关的帖子,其中点击量最多的为1.5万多次,回复数逾千条,其中绝大多数为“向郑幼卿致敬”之类的支持和“关掉国泰”的呼声。12月10日,还有网友发帖问“厦门‘国泰妇科’案怎么没有后续了?”   
! Q2 G) a1 G( O' U& `5 s    在微博上,对国泰医院案的关注度也持续高涨。12月11日,记者在微博上搜索“郑幼卿”,结果有638条原创微博;搜索“国泰医院”,结果有1500余条原创微博。记者进行核对之后,发现其中绝大多数均与郑幼卿严查国泰医院的报道相关。在腾讯微博上,这两个数字分别为129条和674条。   
3 I, c! B+ W0 j3 ]2 Z    在网络上一下子成为“红人”的郑幼卿,也成为各媒体争相采访的对象。12月6日,本报报道郑幼卿与国泰医院事件的第二天,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播放了关于国泰医院行医内幕的长时报道,郑幼卿的面孔通过电视,为更多老百姓熟知。“虽然这样我也知道越来越危险,但我还是想好了,我不会退缩。”对于不断在媒体上抛头露面,郑幼卿越来越坦然。   
6 ], {" M8 k8 h1 m+ b2 w9 w/ g    各媒体上刊登的专业新闻评论,也让郑幼卿觉得更有勇气面对接下来可能碰到的艰难。12月6日,多家报纸刊登关于本报报道的评论。其中,新京报发表社论《依法处罚违规医院才是最好的维稳》,文章认为,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反被认为将带来社会不安定,如此“维稳”,反会带来法治和社会的不稳定。最好的“维稳”,就是依法对违规医院进行处罚。     U  s. _2 c+ X) n' E  F* q: m' e# h
    另一家媒体刊登的评论《公众需要更多“郑幼卿”大战权力风车》则认为,现实生活中之所以腐败乱象频生,就是因为精于耍滑变通的官员太多,而执著于法律尊严与岗位责任的“幼稚者”太少。身为执法者,面对证据确凿的违法行为,面对白纸黑字的明文法律,却束手无策不能依法处罚,这绝不只是执法者的悲哀,而是所有人的悲哀;反过来,一个坚持“法律第一、领导第二”的执法者,则是所有人的幸运,虽然这原本应该是现代法治社会中的执法常态。   
, b" e# n& G8 S2 J8 @' X+ `( J    与在各种媒介上进行热烈的讨论相反,许多国泰医院的受害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表示,自己并不知道国泰医院被曝光,也不知道国泰医院曾被吊销过执业许可证。12月10日,记者随机致电12名曾去国泰医院就医而被“开发”了逾万元的女士,其中,仅有1人表示听家里人说“自己当时去看病的医院被曝光了”,其余11人中,有7人的手机显示“无法接通”或者“空号”,剩下的均表示对报道一无所知。而且,12人中,仅有两人表示自己愿意向国泰索求赔偿。    对此,郑幼卿分析,到国泰医院去看病的病人绝大多数是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很大,所以很多人事后无法取得联系。而且,他们获得信息的渠道很少,工作量巨大,无从得知与自己息息相关的信息,很多时候便轻信广告。而一旦涉及维权,他们又不能“拧成一股绳”,不愿意给自己惹事,“这也给卫生监督人员替他们维权带来了很多麻烦”。   
( ^3 R0 {/ p, g    而对于此次报道中揭露的问题,厦门市官方至今仍保持沉默。12月7日,记者提出要采访厦门市法制局副局长孙发明,他告诉记者:“我现在正在开会,不太方便。”之后,他又表示:“你要采访的话,你要通过市委宣传部,我们有规定。”    而当记者联系上厦门市联系法制局的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林粟如时,她表示:“我没有这个权力,我没有得到市长的批准,我不能随便说。”    4 T. c" z# w) a9 [! t
    当天,福建省卫生厅新闻发言人林世才向记者证实,卫生厅派了两个人到厦门了解情况,但不是“调查”。“这件事情从法律上来说,主要是厦门属地处理。”林世才说。    国泰医院负责人张超英则告诉记者:“我们会有律师函直接告知你们单位。现在具体详细的情况我不方便接受采访。”$ r9 Q# Q" q2 C7 |' e: ~" j

! f) R6 J6 ~/ h& ?5 D$ r   附文:如果不是束手无策,郑幼卿不会选择在媒体上公开露面,把自己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                                                                       # S: |+ a' I3 S' ]0 L! s+ i
    作为福建省厦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执法监督员,郑幼卿与在她看来涉嫌“医疗欺诈”的厦门国泰妇产医院(以下简称国泰医院)较量了一年。几经波折,这家民营医院一度被厦门市卫生局吊销执业许可证。然而几个月后,它又通过行政复议让人疑惑不解地“起死回生”。    在这场始于2010年10月的斗争中,她和同事一次次触碰到难以置信的违法行为,一次次信心满满地去履行监督员的职责,之后却一次次见识了一家小小的民营医院背后惊人的能量。   
9 g! d: V2 _) v6 A& z2 P7 c    “我很不甘心,现在我要把自己掌握的事实在媒体上实名揭露,当然,会有危险,但我不怕。”12月1日,满脸倦容的郑幼卿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讲述自己在执法中遭遇的一切时,她的疲倦被飞快的语速和坚定的眼神一扫而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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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厌笑儿 发表于 2012-2-20 10: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叫我们以后怎么执法8 L! u4 R  [  S: G7 K
    不止一个人当面劝郑幼卿,不要这么“幼稚”。    郑幼卿说:“如果不会耍滑、变通,人家肯定要说你‘幼稚’;但如果不这么‘幼稚’,我觉得对不起良心。”     2010年10月,厦门市卫生局根据福建省信访局、中央纪委转来的国泰医院内部员工举报材料,组织现场检查后交由厦门市卫生监督所立案查处。因举报内容有涉及行贿相关人员等情况,此前并不负责监管国泰医院的郑幼卿,被指定为该案的主办人员。    3 x/ z' E: f- `
    “在之后的办案和行政复议过程中,我有了从未有过的经历,看到国泰医院异乎寻常的大胆违法和无视监管,而某些领导颠倒是非、无视事实和法律,甚至强行保护违法医院。”郑幼卿说。    刚接手国泰医院案时,就有人告诉郑幼卿,“肯定吊不了国泰的证”。    . _& M; P. E6 ~% f/ q0 _1 C
    “我不相信。我查处案件不看背景,而是看违法事实,法律规定达到哪个处罚程度就进行怎样的处罚。”郑幼卿已经记不清,她接到过多少患者对国泰医院的投诉件。从一开始,她的态度就十分坚决,“我觉得在厦门这个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总不能说它有严重违法情况你还放纵它。”    4 x$ C  v: L: a4 y, ^: J! `/ C
    铁证如山之下,今年7月4日,厦门市卫生局对国泰医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吊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的资格。    然而,这之后的事件走向完全超出了郑幼卿的预计。先是国泰医院无视吊证的处罚,依旧公开营业,然后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被一纸决定书停止执行。最终,国泰医院通过行政复议成功地撤销吊证处罚。   
( E) q, ]$ j% m: @; @- J6 H6 h7 f    “一家机构这么违法而且如此嚣张,法律规定违法所得达到3000元就吊证,它违法所得是四十几万元;使用无证人员两名就可以吊证,它达到9名。这到头来还吊不了证,你说我们以后怎么执法?”在厦门市政府法制局,为了行政复议的决定,郑幼卿甚至与法制局领导当面叫板,丝毫不让步。   
) D3 @  R; P2 H& q    “曾有领导说我,郑幼卿向来都是法律第一、领导第二。他说这句话我也觉得没错,我确实这么做的,因为我毕竟是执法者。”郑幼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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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厌笑儿 发表于 2012-2-20 10: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吊证后迅速“起死回生”
4 d1 t5 `4 B% h! q; z8 Y     真正的博弈从国泰医院被吊证开始。    7月20日,郑幼卿和厦门市卫生局3个有关处室的工作人员来到厦门市法制局,法制局一名处长给了他们一份关于“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的意见,并说:“根据市信访局反映,因考虑到社会维稳,有200多名员工要就业和国泰的经济损失,决定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    + ~$ R1 z( @5 J' F) V$ U( r' t8 `3 k
    200多名员工?!郑幼卿“一下子跳起来了”,国泰医院哪儿有这么多员工?她当场拿出大量证据,证明国泰根本没有200多名员工,最多也就几十名员工。她还当场出示了一份去年9月国泰医院的工资清单,名单上也就90多人,而且就郑幼卿了解,工资清单上有的人根本不在国泰医院上班,只领工资。    郑幼卿向法制局明确指出,如果让国泰医院正常营业,将会继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种威胁无疑更大。   
8 K4 e# a$ Q9 Q; V7 Y- H; N    郑幼卿回忆说,当时,市卫生局有关处室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也分别向这位处长指出,医疗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当事方又是一家妇产医院,其医疗行为往往同时涉及两条人命。行政复议机关不具备对医疗专业风险的评估能力,应充分考虑有关专业部门(卫生局)的意见,并请复议机关慎重考虑其停止执行的决定,认真评估停止执行带来的社会风险。    $ a& v3 n' s4 g7 {+ l
    然而,这一切并未让厦门市法制局改变意见,随后,“停止行政处罚执行”的决定产生。在厦门市政府《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厦府行复停[2011]1号)上,厦门市政府认为,申请人(即国泰医院——记者注)以“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和社会矛盾”等为由,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处罚,经审查,“本机关认为申请人要求合理”,停止该具体行政行为。   
, h7 J, x5 u* g  _# ~: V- ]4 L    有了这份“1号文件”,国泰医院得以在被吊证的阴影下,继续接诊病人,然后筹划着通过行政复议彻底拿回执业许可证。   
/ L+ K. B% f4 N, s! o% l/ B    国泰医院的目的在9月14日基本实现了。这天,厦门市法制局的一位处长向郑幼卿和厦门市卫生局工作人员出示了关于国泰医院复议的初步意见:“经审查,案件本身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违法行为性质恶劣,且每项违法行为都够吊证;但考虑到‘跨科、聘非’行为没有造成明显后果和机构投资大,吊证会引起社会振(震)动,出现社会不安定因素,故决定不吊证,只就‘非法开展计生技术’给予吊证其‘计生许可’。”    " C) ?' `) w+ k/ B' @/ W1 L- h
    根据郑幼卿回忆,当时,在场的市卫生局的处室领导和工作人员曾当场建议,将这个案件的复议提交厦门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讨论决定,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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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厌笑儿 发表于 2012-2-20 10: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制局副局长:“民营医院发展中总是有畸形的”
8 a: B* w' e; j( Z9 |    9月22日,郑幼卿还在厦门市卫生局与厦门市法制局副局长孙发明辩论了一番,但最终没能阻挡该决定的出台。孙发明说:“这个复议决定,市领导是综合考虑(过的),有200多名员工就业问题,为稳定大局,社会和谐稳定,要求给国泰一个改过机会。我已在昨天向国泰严肃谈话并告知复议结果不吊证,让它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以便今后规范。”   
5 p- j4 z9 E  X! ~    孙发明还告诉郑幼卿,执法要有灵活性,“目前国泰的整改态度很好,我个人看法(是)要求国泰负责人带队内部员工到市卫生监督所道歉”。而当郑幼卿再次将所有证据呈现在孙发明面前时,孙发明又说:“民营医院发展中总是有畸形的。”   ; Z" r' {  v) S
     郑幼卿知道,自己的调查是准确的,国泰医院的违法行为是清楚的,这两点,连厦门市法制局也认可了。既然如此,“为什么复议的结论这么牛头不对马嘴呢?说是为了维稳,那受害者要起了骚乱怎么办?”      ~8 [0 a# t9 {; m
    国家的法律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什么时候依法行政成了维稳的对立面?“真的束手无策了?”郑幼卿开始反思自己这一年的抗争。“我查国泰医院只不过是按照法律办事,从来也没想过要用什么激进的办法”。但查着查着,郑幼卿发现,手握法律的武器和确凿的证据,还是只能到处碰壁。尤其是从她得知国泰医院有可能“起死回生”以后,她的抗争方式越来越激烈。   
" J2 g# C0 i8 v  U7 p) R    几个月来,她以个人名义向厦门市委、市政府领导、各有关部门领导提交了《关于不能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的理由和意见》、《关于建议厦门市政府依法维持厦门卫生局对国泰吊证决定》、《为什么市卫生局集体作出吊证决定却关不了门》……    甚至,她还把这些材料寄给了中央、省有关领导等。她还向厦门农工民主党反映了情况,随后厦门农工民主党通过内部渠道向上面反映了情况。她是这个以医药卫生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民主党派的党员。    # m0 |* q) o+ x; {6 F& G: M: g: X
    不过至今,郑幼卿的这些声音都没有得到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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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厌笑儿 发表于 2012-2-20 10: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国泰医院曾当面撕毁监督意见书
' ?2 s3 ]8 g% s5 F$ c5 X    “调(应为吊——记者注)证 哼 ××(为保护个人信息,隐去真实地址——记者注)路”,“国泰要对你人身不利”……自从郑幼卿开始查办国泰医院案,这类的短信就时常出现在她手机上,里面充满了暗示知道郑幼卿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的话语,甚至还有更直接的谩骂侮辱语言。    3 B/ l- c, A/ D3 O
    这是郑幼卿2004年成为一名医疗监督员以来,第一次因为办一件案子受到威胁和辱骂,郑幼卿曾为此报警并向领导反映。   
5 ~% W7 Z/ B; `" N" L    更多的威胁赤裸裸地发生在郑幼卿在国泰医院的执法现场。    7 U, Q0 w/ \" ^( s) s
    2010年11月18日,郑幼卿到国泰医院现场检查,作为医院实际管理者的张超英,不顾郑幼卿和其他执法人员的劝阻,强行对郑幼卿脸部进行摄像。    6 l: g" }2 W# g0 u
    因担心事后自己的人身安全,郑幼卿不得不报警。作为执法者,却屡次因为执法报警,这使得当地派出所的领导都善意地提醒郑幼卿:“国泰敢这样对待你们的监管,肯定很有后台的。”    有时候,郑幼卿甚至被“倒打一耙”。    9 C0 z9 S7 E* C( m
    去年12月8日,当郑幼卿正在现场对主要违法医生做询问笔录时,国泰医院工作人员多次敲门和打电话干扰调查,最后竟将该医生叫去产房为顺产产妇接生,迫使询问笔录中断。事后,国泰医院还向郑幼卿的领导告状:“胎儿头都快生下来了,却不让医生去接生。”   
. {- U0 B0 _" B& e) f    这让郑幼卿也懵了,号称有60多名卫生技术人员的二级妇产医院,当天难道就没有第二位可以做顺产接生的医生?   
3 ]' z' W) C; ]    更令郑幼卿气愤的是,今年5月23日,卫生监督所联合计生系统到国泰医院检查。在产房隔离产室的“感染性垃圾桶”桶内,郑幼卿他们见到3具血迹未干的大月份引产死胎。没想到,国泰医院不仅拒不承认引产,反而诬赖死胎是执法人员带来的。最终,这件事情因国泰医院早已将产妇转移,竟然也不了了之。    7 J  ~# ?8 w& p6 |' o9 G% c8 Y$ l
    郑幼卿粗略回顾了一下,在自己调查国泰医院时,国泰医院共拒签现场检查笔录4份、监督意见书5份,甚至还当面撕毁监督意见书。在郑幼卿看来,国泰医院如此强硬的态度已经不仅仅是违法那么简单了,“都已经是蔑视法律了”。   
6 `8 [  o6 r9 u. ?4 U, s    她还记得,最初提交国泰医院案件材料后,为她提供证据的国泰医院内部人员遭到了打击,其中一人在厦门好几个月找不到工作。当时她深感愧疚:“连为政府作证的证人都保护不了。”    郑幼卿的亲友们虽然也很支持她的正义之举,但他们表达了更多的担忧。有一位亲戚在郑幼卿公开在媒体上露面后发短信给她:“你啊,一个柔弱女子是改变不了现实的,也医治不了社会的顽疾。记住保护好自己最重要!”    ( C7 O% E; L4 J# W1 W
    “我做这个事情首先不是为了我自己,我是为那些底层受害者服务的,到这家机构看病的人多是外地农民和本地的民工。政府机关和卫生系统很少有人去这样的地方看病的,他们没有切身利益,不会感受到受骗后的痛苦。但是对我们来说,是感受很深的。我知道肯定会得罪一些人,这些人可能会采取一些措施,但是我觉得我没有错!”郑幼卿说。: g& D; M7 X7 Z* Y; K: I
“至少让违法者依法受到处罚”+ r2 @+ H$ H* o  h. x$ z$ s+ d
    半个多月前,郑幼卿接受《南方周末》等媒体采访。虽然领导、同事并没有因此责备郑幼卿,甚至有些富有正义感的人还会私下向她表示敬意,但她还是被劝说,不要再跟媒体接触了。领导“为了避免让她和国泰医院直接对立”,不再让她监管国泰医院。    5 T; M! i, g+ r! Q
    这种压力郑幼卿之前也经历过,那时,甚至有人称她“败坏厦门形象”、“丢卫生局的脸”。   
, G5 ?4 u3 S( B7 p    2011年1月12日,中国青年报刊发《一家民营医院的生财之道》披露国泰医院各种违法情节,此后,郑幼卿便经历了一场“微妙的拷问”。虽然郑幼卿并未在该组报道中出现,但一些领导和国泰医院认定是郑幼卿将他们“出卖”了。   
$ P" l; v" N$ ^% K( k  j5 {    于是,郑幼卿的领导“为了保护她的安全”,要将她调离国泰医院案,在郑幼卿坚决不同意后,她得以继续调查该案,但不久被安排去党校学习两个月。5月初,完成在党校的学习后,她马上回到监管岗位,并接连发现了国泰医院的更多问题。    : Q8 M& v+ o. o1 \
    现在,郑幼卿更直接地得罪了一些领导。    “不过这也无所谓,我也不想被提拔了,管他呢。”虽然看不清未来,但这一点郑幼卿是很清楚的,她只想把该做的事情做好,至于自己的仕途、前程,她已无暇多想,“现在,这个(国泰医院案)事情挂在心上,我觉得很难受,真想快点做完”。   
8 A( T2 E6 w1 N2 x: [$ _    什么时候算做完?“至少让违法者依法受到处罚!”郑幼卿说。    0 Z0 G: U, {% r! U) x
    郑幼卿认为,国泰医院屡教不改,应该依法将其关闭,以维护整个医疗卫生行业的规范。“关掉它并不会产生像法制局说的维稳问题,更不会影响老百姓的就医便利。”郑幼卿说,据调查,国泰医院的就医量并不大,而且多半是门诊病人。周围地区医疗资源丰富,有两家三级综合性医院和两家二级民营医院以及健全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吊销后不仅不会造成周边居民的就医难,反而保障了患者的就医安全。    目前,对国泰医院的调查已经终结,在卫生监督所里,没有人再提起这个曾引来“满城风雨”的案子。但郑幼卿认为,实际上,国泰医院未解决的问题仍然很多。   
0 {8 I2 L  Q: N  J0 h- a8 |" h    “一个是它升二级医院时有一些虚假材料。根据法律规定,提供虚假材料必须撤销它的二级医院许可。”郑幼卿列举,还有原来发现有假冒4个合格医生签名的处方,当时说人数没有办法确定,“我想进一步查,我申请过立案,可以说查起来也比较简单,但是到现在为止,上面还没有批。”    - G- A& ^0 M" g: ?9 Y( [
    郑幼卿深感忧虑的是,要是这个案件这么“草草收场”,如果像国泰医院一样的违法医疗机构仍旧肆无忌惮地拿法律开玩笑,如果连执法者对违法行为都束手无策,谁来维护广大患者的健康权益?今后的卫生监督执法还怎么做?                           
1 M8 J* p/ Y8 b   国泰医院:违法营生接着干    0 F$ ~4 ^3 t0 _, A: h
    外观装修焕然一新,医院过道十分安静,导诊员们三三两两地聊着天,警觉地看着进来的“客人”……   
9 o! n" T9 \  Q7 t: `! X' c' M8 y    12月1日中午,在厦门国泰妇产医院(以下简称“国泰医院”),记者看到,这家不久前神奇地“起死回生”的民营医院,似乎看不出那场被吊证的风波留下的痕迹,正在照常营业。夜幕降临,医院大楼外墙上新挂的“国泰妇产医院”大型电子招牌,赫然成为厦门火车站对面一道“景色”。   
8 H9 `( k4 \2 ]+ @) C. i    就连半月多月前,一些媒体对国泰医院的报道产生的影响,现在似乎也已烟消云散。《南方周末》、《南方人物周刊》与此有关的报道,在网上的链接现已打不开,而记者在百度上搜索发现,半个月来,国泰医院在多家网站刊登《厦门国泰妇产医院以诚信赢得患者信赖》等类似文章,开始了新一轮大张旗鼓的宣传。甚至在某主流媒体网站上,都挂有此类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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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厌笑儿 发表于 2012-2-20 10: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称“厦门最好的妇产科医院”,几天前差点让一产妇送命
" m4 l7 u9 H1 \1 [, L    而事实上,就在几天前,在这家广告上自称是“厦门最好的妇产科医院”里,一个产妇差点送了性命。   
8 g7 K( K& r* F* A- e5 q    11月21日,23岁的小林到国泰医院进行剖腹产手术,术后持续头痛,22日上午11时出现抽搐、口吐白沫等症状。国泰医院对其进行了抢救,但就是这个抢救,更让小林陷入了生命危险。   
( `5 u# i+ o1 \2 ~7 e" @    此后,国泰医院将小林送到厦门某三甲医院。   
+ ?) c0 N# H3 H3 k7 z% D8 L9 E    国泰医院的抢救过程让厦门某三甲医院妇产科主任难以理解:于11时40分注射10mg安定,于11时50分注射安定20mg……“他就是照着书本上用的,我们一般不会用这么大量的,而且这么大量是有一定危险的。”该主任介绍,这么大剂量用安定,太可怕了,“如果当时病人那一下子过不去,就完了,(呼吸)就抑制掉了。”   
4 c* G+ y$ B' l' H! S: n- [     据这位妇产科主任介绍,转院抢救的产妇居然连转院手续都没有,是“硬送到我们门诊的”。在送小林到三甲医院时国泰医院提供的材料上,记者看到,送病人的国泰医院医生签名为“叶红”。    / i& y7 g7 f3 W- z# l8 W/ p0 g
    然而,事后,经小林的家属指认,小林抽搐时对她进行抢救的医生不是叶红,甚至不是妇产科医生,而是国泰医院的一名外科医生,叫张建安。上述妇产科主任表示,这种情况“当然应该由我们妇产科医生来抢救,外科医生怎么知道这些东西呢”。   
! f2 Z) h7 b2 D9 I& T! a6 u! Q& J    “这根本就是乱来嘛。”厦门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员郑幼卿说,外科和妇产科风马牛不相及,本来一个妇产医院让一名外科医生来担任急诊科主任就荒谬之极,这次还差点搞出人命,“更能说明国泰医院对患者生命的漠视”。                                       
6 g9 I) A. w# }0 Y1 V尚存多项违法行为. g. G" g1 J% \8 U; Y, X6 O
    除了在专业人士看来“草菅人命”的违规手术,“复活”的国泰医院还存在着多种不可思议的违法现象:本应消失的计划生育科还堂而皇之地存在;本应摘掉的“二级妇产医院”的帽子仍然戴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早在去年10月28日就过期,到现在居然未补办,并且从未停止过相关业务……   
9 B% c& D% Q8 D: P' X$ L% H' o    12月1日,记者在国泰医院看到,崭新的导诊牌上,清楚地标记着,本应被撤销的“计划生育科”在二楼。而且,不仅牌子在,10月8日之后,国泰医院还开展了一些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执业活动。    在厦门某管理咨询公司工作的小陈,10月11日在国泰医院做了人流手术。小陈证实,她总共花了3400元,其中医保报了1700元,手术用了1000元,为她手术的是一名男医生。                       ! y: I( j6 B; g4 H% K8 w8 m* g6 }, l9 K
    “根据有关规定,计划生育科是二级妇产医院的必设科室。因此,国泰医院已不具备去年刚刚升级的‘二级妇产专科医院’的许可条件。”郑幼卿告诉记者,根据法律,应该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然后再让它重新申请一级医院的执业许可证。然而,国泰医院连计划生育科都照旧营业,注销、重新申请执业许可证更是难上加难。   
4 O4 g; w: a' r3 F    记者调查发现,国泰医院甚至连接生等妇产医院的基本执业资格都没有——它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早于去年10月28日到期。按照规定,到期后,国泰医院应该重新申请该许可证,方可开展相关执业活动。    去年10月29日,厦门市卫生监督所便对国泰医院发过一份“卫生监督意见书”,上面明确说明,国泰医院不得开展助产技术(二级)和计划生育手术的执业活动。    * ^0 k& X, l# W
    据郑幼卿介绍,此后,国泰医院提交过一次申请,当时持有母婴证的医生只有两名,不够开展助产技术(二级)的许可条件。因此,卫生监督所并未为其核发新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后来,国泰医院干脆就不再申请,凭着那一张已经过期的许可证,一直开展相关执业活动,直至今天。    $ K$ Y! `! U" m6 y$ G; U
    2011年11月23日,厦门市卫生局又专门下发《关于厦门国泰妇产医院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项目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求国泰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禁止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并要求于“2011年12月6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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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厌笑儿 发表于 2012-2-20 10: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称“厦门最好的妇产科医院”,几天前差点让一产妇送命$ `* ~5 \  w7 o) W' d- Q9 F
    而事实上,就在几天前,在这家广告上自称是“厦门最好的妇产科医院”里,一个产妇差点送了性命。    6 S) K8 m1 l+ r- [4 r  d1 L4 _( U5 c  K
    11月21日,23岁的小林到国泰医院进行剖腹产手术,术后持续头痛,22日上午11时出现抽搐、口吐白沫等症状。国泰医院对其进行了抢救,但就是这个抢救,更让小林陷入了生命危险。    此后,国泰医院将小林送到厦门某三甲医院。    / D7 W$ o/ V1 P( [0 ]
    国泰医院的抢救过程让厦门某三甲医院妇产科主任难以理解:于11时40分注射10mg安定,于11时50分注射安定20mg……“他就是照着书本上用的,我们一般不会用这么大量的,而且这么大量是有一定危险的。”该主任介绍,这么大剂量用安定,太可怕了,“如果当时病人那一下子过不去,就完了,(呼吸)就抑制掉了。”   
" H$ O. I& F' X% [: D     据这位妇产科主任介绍,转院抢救的产妇居然连转院手续都没有,是“硬送到我们门诊的”。在送小林到三甲医院时国泰医院提供的材料上,记者看到,送病人的国泰医院医生签名为“叶红”。    & x0 y% V1 I' [% w4 u- {8 i
    然而,事后,经小林的家属指认,小林抽搐时对她进行抢救的医生不是叶红,甚至不是妇产科医生,而是国泰医院的一名外科医生,叫张建安。上述妇产科主任表示,这种情况“当然应该由我们妇产科医生来抢救,外科医生怎么知道这些东西呢”。      D3 L' F$ ?' [# [4 d" S% Z: U
    “这根本就是乱来嘛。”厦门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员郑幼卿说,外科和妇产科风马牛不相及,本来一个妇产医院让一名外科医生来担任急诊科主任就荒谬之极,这次还差点搞出人命,“更能说明国泰医院对患者生命的漠视”。                                      # E5 K1 |" d* n+ |" k* b
    尚存多项违法行为1 f0 U8 j: _- \4 X+ M
    除了在专业人士看来“草菅人命”的违规手术,“复活”的国泰医院还存在着多种不可思议的违法现象:本应消失的计划生育科还堂而皇之地存在;本应摘掉的“二级妇产医院”的帽子仍然戴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早在去年10月28日就过期,到现在居然未补办,并且从未停止过相关业务……    ; X+ M8 I" k$ }1 j. p
    12月1日,记者在国泰医院看到,崭新的导诊牌上,清楚地标记着,本应被撤销的“计划生育科”在二楼。而且,不仅牌子在,10月8日之后,国泰医院还开展了一些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执业活动。    在厦门某管理咨询公司工作的小陈,10月11日在国泰医院做了人流手术。小陈证实,她总共花了3400元,其中医保报了1700元,手术用了1000元,为她手术的是一名男医生。                       
9 n, j) o7 C  G3 Q    “根据有关规定,计划生育科是二级妇产医院的必设科室。因此,国泰医院已不具备去年刚刚升级的‘二级妇产专科医院’的许可条件。”郑幼卿告诉记者,根据法律,应该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然后再让它重新申请一级医院的执业许可证。然而,国泰医院连计划生育科都照旧营业,注销、重新申请执业许可证更是难上加难。   
& B( L% }* X1 }0 {    记者调查发现,国泰医院甚至连接生等妇产医院的基本执业资格都没有——它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早于去年10月28日到期。按照规定,到期后,国泰医院应该重新申请该许可证,方可开展相关执业活动。   
# G# D- e/ @$ a/ g    去年10月29日,厦门市卫生监督所便对国泰医院发过一份“卫生监督意见书”,上面明确说明,国泰医院不得开展助产技术(二级)和计划生育手术的执业活动。    + G* o! I# R' r: s8 b7 F5 `* L
    据郑幼卿介绍,此后,国泰医院提交过一次申请,当时持有母婴证的医生只有两名,不够开展助产技术(二级)的许可条件。因此,卫生监督所并未为其核发新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后来,国泰医院干脆就不再申请,凭着那一张已经过期的许可证,一直开展相关执业活动,直至今天。    5 p# P6 ?* _' b8 w. [# \! U8 ?
    2011年11月23日,厦门市卫生局又专门下发《关于厦门国泰妇产医院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项目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求国泰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禁止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并要求于“2011年12月6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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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厌笑儿 发表于 2012-2-20 10:4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称“厦门最好的妇产科医院”,几天前差点让一产妇送命
# I2 t. `4 s- q7 c, |' H" A; l3 K    而事实上,就在几天前,在这家广告上自称是“厦门最好的妇产科医院”里,一个产妇差点送了性命。   
3 g0 R" G1 Z9 I4 G- q; j    11月21日,23岁的小林到国泰医院进行剖腹产手术,术后持续头痛,22日上午11时出现抽搐、口吐白沫等症状。国泰医院对其进行了抢救,但就是这个抢救,更让小林陷入了生命危险。    此后,国泰医院将小林送到厦门某三甲医院。    9 ~2 M" _, r5 S6 Q8 G
    国泰医院的抢救过程让厦门某三甲医院妇产科主任难以理解:于11时40分注射10mg安定,于11时50分注射安定20mg……“他就是照着书本上用的,我们一般不会用这么大量的,而且这么大量是有一定危险的。”该主任介绍,这么大剂量用安定,太可怕了,“如果当时病人那一下子过不去,就完了,(呼吸)就抑制掉了。”    ( L8 Q: u% V) X% i9 m
    据这位妇产科主任介绍,转院抢救的产妇居然连转院手续都没有,是“硬送到我们门诊的”。在送小林到三甲医院时国泰医院提供的材料上,记者看到,送病人的国泰医院医生签名为“叶红”。    然而,事后,经小林的家属指认,小林抽搐时对她进行抢救的医生不是叶红,甚至不是妇产科医生,而是国泰医院的一名外科医生,叫张建安。上述妇产科主任表示,这种情况“当然应该由我们妇产科医生来抢救,外科医生怎么知道这些东西呢”。   
4 r2 i1 k. _7 V1 ^2 Y$ @1 P' f6 j    “这根本就是乱来嘛。”厦门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员郑幼卿说,外科和妇产科风马牛不相及,本来一个妇产医院让一名外科医生来担任急诊科主任就荒谬之极,这次还差点搞出人命,“更能说明国泰医院对患者生命的漠视”。                                       & H* m0 `8 J/ Y1 m7 X6 ~
    尚存多项违法行为
' `. j; q4 r) f  x    除了在专业人士看来“草菅人命”的违规手术,“复活”的国泰医院还存在着多种不可思议的违法现象:本应消失的计划生育科还堂而皇之地存在;本应摘掉的“二级妇产医院”的帽子仍然戴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早在去年10月28日就过期,到现在居然未补办,并且从未停止过相关业务……    ( j7 t. ^; _4 Z' ]% U1 K
    12月1日,记者在国泰医院看到,崭新的导诊牌上,清楚地标记着,本应被撤销的“计划生育科”在二楼。而且,不仅牌子在,10月8日之后,国泰医院还开展了一些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执业活动。    在厦门某管理咨询公司工作的小陈,10月11日在国泰医院做了人流手术。小陈证实,她总共花了3400元,其中医保报了1700元,手术用了1000元,为她手术的是一名男医生。                       
( h+ t' ]9 u( M  }- U    “根据有关规定,计划生育科是二级妇产医院的必设科室。因此,国泰医院已不具备去年刚刚升级的‘二级妇产专科医院’的许可条件。”郑幼卿告诉记者,根据法律,应该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然后再让它重新申请一级医院的执业许可证。然而,国泰医院连计划生育科都照旧营业,注销、重新申请执业许可证更是难上加难。    ) X- p7 F8 f/ J$ d; v- P% n
    记者调查发现,国泰医院甚至连接生等妇产医院的基本执业资格都没有——它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早于去年10月28日到期。按照规定,到期后,国泰医院应该重新申请该许可证,方可开展相关执业活动。    5 i/ u$ R/ S: c  y4 X
    去年10月29日,厦门市卫生监督所便对国泰医院发过一份“卫生监督意见书”,上面明确说明,国泰医院不得开展助产技术(二级)和计划生育手术的执业活动。   
1 @1 c' G+ \2 H3 M( M4 D    据郑幼卿介绍,此后,国泰医院提交过一次申请,当时持有母婴证的医生只有两名,不够开展助产技术(二级)的许可条件。因此,卫生监督所并未为其核发新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后来,国泰医院干脆就不再申请,凭着那一张已经过期的许可证,一直开展相关执业活动,直至今天。    & c3 o/ ]" q: f+ o- p
    2011年11月23日,厦门市卫生局又专门下发《关于厦门国泰妇产医院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项目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求国泰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禁止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并要求于“2011年12月6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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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厌笑儿 发表于 2012-2-20 10:57:54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称“厦门最好的妇产科医院”,几天前差点让一产妇送
6 s% {+ B0 h0 h! f    而事实上,就在几天前,在这家广告上自称是“厦门最好的妇产科医院”里,一个产妇差点送了性命。    % e" I9 L. D- X4 W6 \6 ~! V# X' ~$ Z
    11月21日,23岁的小林到国泰医院进行剖腹产手术,术后持续头痛,22日上午11时出现抽搐、口吐白沫等症状。国泰医院对其进行了抢救,但就是这个抢救,更让小林陷入了生命危险。    此后,国泰医院将小林送到厦门某三甲医院。   
0 @, J5 |0 X0 I* o( r  J    国泰医院的抢救过程让厦门某三甲医院妇产科主任难以理解:于11时40分注射10mg安定,于11时50分注射安定20mg……“他就是照着书本上用的,我们一般不会用这么大量的,而且这么大量是有一定危险的。”该主任介绍,这么大剂量用安定,太可怕了,“如果当时病人那一下子过不去,就完了,(呼吸)就抑制掉了。”    " f$ @9 H5 S' e, [' e2 v; e' h
    据这位妇产科主任介绍,转院抢救的产妇居然连转院手续都没有,是“硬送到我们门诊的”。在送小林到三甲医院时国泰医院提供的材料上,记者看到,送病人的国泰医院医生签名为“叶红”。    然而,事后,经小林的家属指认,小林抽搐时对她进行抢救的医生不是叶红,甚至不是妇产科医生,而是国泰医院的一名外科医生,叫张建安。上述妇产科主任表示,这种情况“当然应该由我们妇产科医生来抢救,外科医生怎么知道这些东西呢”。   
4 E# O) s" f3 c  t* z    “这根本就是乱来嘛。”厦门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员郑幼卿说,外科和妇产科风马牛不相及,本来一个妇产医院让一名外科医生来担任急诊科主任就荒谬之极,这次还差点搞出人命,“更能说明国泰医院对患者生命的漠视”。                                       % v& s# X& g/ V& q  ?. `8 c* g6 B
尚存多项违法行为/ d$ Y, o! ]% e- A6 P* G
    除了在专业人士看来“草菅人命”的违规手术,“复活”的国泰医院还存在着多种不可思议的违法现象:本应消失的计划生育科还堂而皇之地存在;本应摘掉的“二级妇产医院”的帽子仍然戴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早在去年10月28日就过期,到现在居然未补办,并且从未停止过相关业务……    12月1日,记者在国泰医院看到,崭新的导诊牌上,清楚地标记着,本应被撤销的“计划生育科”在二楼。而且,不仅牌子在,10月8日之后,国泰医院还开展了一些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执业活动。    在厦门某管理咨询公司工作的小陈,10月11日在国泰医院做了人流手术。小陈证实,她总共花了3400元,其中医保报了1700元,手术用了1000元,为她手术的是一名男医生。                       “根据有关规定,计划生育科是二级妇产医院的必设科室。因此,国泰医院已不具备去年刚刚升级的‘二级妇产专科医院’的许可条件。”郑幼卿告诉记者,根据法律,应该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然后再让它重新申请一级医院的执业许可证。然而,国泰医院连计划生育科都照旧营业,注销、重新申请执业许可证更是难上加难。   
8 v* V2 g3 G: r, _. r' P0 U" e    记者调查发现,国泰医院甚至连接生等妇产医院的基本执业资格都没有——它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早于去年10月28日到期。按照规定,到期后,国泰医院应该重新申请该许可证,方可开展相关执业活动。    9 `) D$ W! Z' J+ J/ j4 v- _( h4 u
    去年10月29日,厦门市卫生监督所便对国泰医院发过一份“卫生监督意见书”,上面明确说明,国泰医院不得开展助产技术(二级)和计划生育手术的执业活动。   
( @4 N+ @; u3 M; H! d4 `    据郑幼卿介绍,此后,国泰医院提交过一次申请,当时持有母婴证的医生只有两名,不够开展助产技术(二级)的许可条件。因此,卫生监督所并未为其核发新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后来,国泰医院干脆就不再申请,凭着那一张已经过期的许可证,一直开展相关执业活动,直至今天。    2011年11月23日,厦门市卫生局又专门下发《关于厦门国泰妇产医院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项目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求国泰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禁止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并要求于“2011年12月6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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