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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升政策] 一份关于职称工资待遇改革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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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印石 发表于 2012-1-4 16: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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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建议15951号   r9 A% |$ d" D4 b
建议主题:参公人员中级和高级职称人员工资待遇 + D! w; P$ B0 Q& e% B) ^# ^
建议类别:综合类
) ^- ^% I8 `! B& @- T建议人: laoqing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3 X8 X% S) Q+ B0 r
提交时间:2011-12-20 20: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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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国《公务员法》把公务员队伍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各省正陆续开展“参公”资格认定工作,但由于国家人事部对“参公”人员认定标准不明确,导致各地“参公”实施办法不统一,各地在具体实施中反映出一些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2 L" j. i6 B" [9 o
  一、什么样单位参公的问题。根据公务员法只有法律法规授权的事业单位才能参公管理,但是对于同样履行国家执法管理职能,受委托的事业单位究竟应不应参公?各地作法不一,矛盾很大。) X0 r' ]/ S* ~) F; ^/ Y
  二、缺少专业技术职称与行政级别的对应关系。参公的事业单位中专业技术人员目前依据的是公务员综合管理类的行政级别进行套改,没有其他的参照标准。对于没有行政职务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则转为公务员的科员待遇。因此,许多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仅失去了技术职称身份,同时工资待遇将大幅度降低,这对于长期从事技术工作并取得了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很不公平。本来事业单位评价人的标准是技术水平而非行政职务。高级人才是国家发展的脊梁,而参公套改后的工资主要反应在工龄的长短上,没能突出事业单位的技术职称,致使工资套改后使得高级的工资与中级人员一样,甚至低于中级。国家的发展是靠人才,而不是年龄的长短。如果一刀切按照行政工资套改,将对高级人才造成极大伤害!这有悖于国家人才发展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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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建议所有的公益性事业单位都过渡成公务员。不管是行政机关还是事业单位,其实质都是为国家工作,何必又分那么啰嗦呢?所有事业单位只要国家认为有保留和存在必要的,不必再划分什么授权、委托之分,全部过渡为公务员。同时根据性质分成行政类公务员,执法类公务员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不同公务员实行不同的工资标准。如行政类按职务、级别。执法类和技术类按职称,级别。+ @. n7 x3 N. Z! C& t+ F3 V
  四、建议国家尽快出台“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管理规定”。 考虑到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性质,建议保留技术职称,并进行细分和完善,进而做到与现行公务员行政职务级别相对应,实行相同的工资薪酬待遇。对于高级技术人员,可给予正处级及其以上的职务级别和工资待遇。 - b+ p! x& }+ J2 ^# m
chf521chf521 发表于 2012-2-19 03:30: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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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fox2000 发表于 2012-4-17 09:2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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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zhibo7777777 发表于 2012-5-2 22:3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内容本身来讲,不管是从道理上还是法律上,还是公平公正的原则上,都很对,都在理。但是要让咱们这个党和政府做成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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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79 发表于 2012-9-21 16: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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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雨霏霏 发表于 2012-9-25 16:32: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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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hanliu 发表于 2012-9-25 22: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错,有待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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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人所急 发表于 2012-9-28 10:5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偶现在在安监局工作,属于事业编制,各种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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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1hen 发表于 2012-11-5 10: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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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步步印石 发表于 2012-11-5 15:4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在就读于上海中国公学时,年轻的胡适就写过一篇《论家庭教育》,此文发表于1908年9月6日的《竞业旬报》上,其中说道:看官要晓得,这家庭教育最重要的便是母亲。因为做父亲的,断不能不出外干事,断不能常常住在家中,所以这教儿子的事情,便是那做母亲的专责了……现在要改良家庭教育,第一步便要开办女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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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8 Z5 s8 p0 T" B. B1 X  在文中,胡适强调“这家庭教育最重要的便是母亲”,所以,“现在要改良家庭教育,第一步便要开办女学堂”。遗憾的是,胡适后来的妻子江冬秀没有进过学堂,按胡适的观点,她是无法成为一个称职的母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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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5 ^8 e: V, M0 f& k- Z  胡适和江冬秀育有三个子女。长子胡祖望虽接受了高等教育,但远远未能达到胡适对他的期望,胡祖望取得的成绩与他的“名父之子”的身份是不相称的。小儿子胡思杜就完全不成器了,在美国读了两个大学都未能毕业,还染上不少坏习气,最终被美国当局驱赶回国。而女儿素斐5岁那年患病,却因救治不当夭折。. U  E9 M3 _2 K/ X( |' B6 x+ v5 }

  T; V0 x8 a- c( I1 Y  胡适公务繁忙,无暇照顾、管教孩子,而他的太太江冬秀因没有接受教育,对孩子,无论是养育还是管教,都不甚得法。对妻子的“教子无方”,胡适似乎很有怨言。这种情感,在他的信中也可见端倪。( K4 J4 p5 ^1 M$ b

: n0 G9 i  h6 l) O+ G  1927年2月5日,远在美国纽约的胡适给江冬秀写了封信,信中谈到夭折的女儿。在信中,胡适说:“我想我很对不住她。如果我早点请好的医生给她医治,也许不会死。我把她糟掉了,真有点罪过。我太不疼孩子了,太不留心他们的事,所以有这样的事。今天我哭她,也只是怪我自己对她不住。我把这首诗写给你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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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封信里,胡适虽然只是自责,但他认为,女儿是因为治疗不当被“糟掉”的,父亲难辞其咎,做母亲的,难道就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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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适关于家庭教育的观点终身未变,晚年,他曾对秘书说过这样一番话:“娶太太,一定要受过高等教育的;受了高等教育的太太,就是别的方面有缺点,但对子女一定会好好管理教养的。母亲有耐心,孩子没有教不好的;孩子教不好,那是做母亲的没有耐心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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