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委编办印发相关批复文件,成立一县三区4个市辖县(区)疾病预防控制局,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公共卫生监督等职责。2 j- f# V. ?$ q1 d/ r, E
同时,将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职责和相关单位的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县(区)卫生监督所牌子,由县(区)疾病预防控制局管理,负责辖区内疫情信息收集与上报、流行病学调查、隔离防控等疫情防控日常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监督执法等职责,并按照"减上补下"的原则,将市本级部分卫生监督执法编制下沉到市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