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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请教法律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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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桥 发表于 2022-9-15 12:03:53 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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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某人注册地点在A,但她在B点设置了药房诊室并配备药品,现场也发现正在开展诊疗行为,B点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 T8 ~- M4 Z+ m5 m% a* }+ j, Z: d! k6 z法律适用问题:1、用《医师法》的不在注册地点执业处理;
- k0 U0 t+ n7 B9 c2、用《健康促进法》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处理。
1 y/ J( D( Q% r0 b9 r  l# Q现在的分歧就是用哪个?
 楼主| LQ桥 发表于 2022-9-15 12:05:04 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家人们现在意见统一不下来,说服不了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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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如斯 发表于 2022-9-15 17: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1、主要问题是B点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许可证的机构不能开展医疗行为,处理该机构法人无证营业。
  w% ]- o- p" s- _, _2、目前医师可以多点执业,但是有前提,第一执业地点应具备相应资质,第二需要在该执业地点备案,多点执业这个行为本身没问题,归根结底是该机构的问题,如果已经按照第一条严肃处理,该医生可以从轻处理或者免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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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Q桥 发表于 2022-9-16 08:57:55 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逝者如斯 发表于 2022-9-15 17:032 H! \1 x* E0 e2 J/ {
1、主要问题是B点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许可证的机构不能开展医疗行为,处理该机构法人无证营业。
$ p7 S9 C( D+ O6 j, @ ...

! D/ D" u/ Q$ P: c1 b$ W2 ?6 m5 z) l还是说服不了……补充一下B点是该医生自己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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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钓灵感 发表于 2022-9-20 21: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择一重罚,如果情节严重,还可以两个一起罚(罚款择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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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hmht112233 发表于 2023-2-1 12:3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ghmht112233 于 2023-2-1 12:38 编辑
4 t. {2 H( b! @* Y5 w# e% W6 l$ u4 Y# E( D7 ^1 z% n! J
1.感觉你处罚他不在注册地点执业行医,前提是现在行医的地方应该是个合法机构才行。
: g' ]$ c" J+ W( d' S2.现在B点不是个合法机构,如果行为在2022年5月1日之前应该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5月1日之后,该医师有能力去备案而不备案,应该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诊所未经备案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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