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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nasa

[分享] 突然感慨:监督普遍一百个不乐意和疾控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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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megalcd 发表于 2021-7-27 10:55:19 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效益好的是独立设置的食品所,但食品所并入防疫站后就大锅饭了,而且钱不够领导花的,还有你什么份?效益差时工资不保,毕竟那时没有什么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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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xfzh 发表于 2021-7-27 11: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我是监督我也不乐意,矮子选将军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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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xfzh 发表于 2021-7-27 11: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瓯海疾控林勇 发表于 2021-7-27 08:552 z+ h4 y' I! B- T) C1 b* R. K
你太年轻了 防疫站是运动员还是裁判员   你说爽不爽

9 F; Q; b2 c0 f! [( q无论运动员,还是裁判员,都得遵守制定的规则,不在制度,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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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xfzh 发表于 2021-7-27 11: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promegalcd 发表于 2021-7-24 23:462 B! {6 G; ?2 R  v" Q* q: l* B
疾控中心与监督合并主要是为了参公,如果合并不参公,那么合并还不如分开
& M& F" T9 U  y. ?7 V" z
参公你也不能执法,会掉入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缝隙中,又进入历史的循环,就永远逃不出去了,长痛不如短痛。所谓冤有头债有主,怎么来的就怎么去,这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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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q1445776852 发表于 2021-7-27 11:17:07 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xhxfzh 发表于 2021-7-27 11:06! C0 y" Q- O9 s- l( j( w! I' U
参公你也不能执法,会掉入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缝隙中,又进入历史的循环,就永远逃不出去了,长痛不如短痛 ...

( N, `) X! H7 E( c" l# F9 w不是说统一行使卫生健康法,疾控要是人员参公,考一个执法证,一样执法了吧,(有些地方都是事业编制,感觉更加没有影响了)个人想法   但是最近听到一些消息并不是完全合并,是合暑办公,还是自己干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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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xfzh 发表于 2021-7-27 11:25:23 | 显示全部楼层
ljq1445776852 发表于 2021-7-27 11:17# r7 V9 o6 ?8 z5 ^$ u% g) O0 O" }
不是说统一行使卫生健康法,疾控要是人员参公,考一个执法证,一样执法了吧,(有些地方都是事业编制,感 ...

2 ?* z5 ?' T- x8 w监督不愿和疾控在一起,你还抢监督的饭,不可能的;再就是部分监督招的人员本来就是参公,所以不要寄希望于依托改革,大原则是怎么来就怎么去;或许可以考执法证,可以执法,但是只是代劳,白干活。,身份问题可能是目前的红杠,不要指望突破。换个角度说,除非有足够的理由和力量,身份问题的变动会引起稳定问题,没有任何领导无缘无故去冒风险。在目前形式下,来一个集体上访,会遗臭万年,整个行业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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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q1445776852 发表于 2021-7-27 14:23:37 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xhxfzh 发表于 2021-7-27 11:25
7 j3 }3 C0 ~4 @. T  R0 M监督不愿和疾控在一起,你还抢监督的饭,不可能的;再就是部分监督招的人员本来就是参公,所以不要寄希望 ...
. y  W+ `* v: s! e) V( p% F6 v
参公红线大部分省肯定都到了,而且疫情特殊情况,啥都有可能发生。不是有些省份不是说参公定了吗,应该无风不起浪,不是空穴来风,静待如何操作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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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xfzh 发表于 2021-7-27 16:04:49 | 显示全部楼层
ljq1445776852 发表于 2021-7-27 14:23
& w) s2 P/ R3 }( m- O( V参公红线大部分省肯定都到了,而且疫情特殊情况,啥都有可能发生。不是有些省份不是说参公定了吗,应该无 ...

% S2 @- ]4 c* Q0 k6 `8 g, o9 k# k  w$ A0 P- {
监督参公无可厚非,可能分流到综合执法大队,也可能合并,但是参公身份无可厚非,因为人家执法啊,再说部分地区已参公;而疾控中心,不要想了,除了广东等少部分发达地区部分区县参公外,其他都是全额,要说这操作跨度有点大。即便合并也不能混为一谈,组织人事相当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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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q1445776852 发表于 2021-7-27 16:16:28 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xhxfzh 发表于 2021-7-27 16:04
1 U: \3 V9 l  {# P( ^' M/ w% K( R监督参公无可厚非,可能分流到综合执法大队,也可能合并,但是参公身份无可厚非,因为人家执法啊,再说 ...

! F; `. z& |" X区县人财物合并,属于一个单位的话,因为拥有行政权力,参公是有依据的,但是你说的对,按照目前综合执法的改革看,改变身份的确是大忌,可是疾控卫监合并,违背事业单位政事分离的原则也不是要实施,那改变身份也是一句话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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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xfzh 发表于 2021-7-27 16:35:08 | 显示全部楼层
ljq1445776852 发表于 2021-7-27 16:16% n! A; T! T2 E; T8 I2 R
区县人财物合并,属于一个单位的话,因为拥有行政权力,参公是有依据的,但是你说的对,按照目前综合执法 ...
) e1 L2 k, }7 e/ i6 J
除非文件明确规定,上级领导授意,不然很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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