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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疾控与卫监分家后,怎样看待卫监工作的“技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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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sor 发表于 2011-11-6 11:5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结束时间: 2012-1-1 00:00

正方观点 (4)

技术手段在卫监工作中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比如使用一些快速检测仪器,经过计量认证后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具有法律效应,可作为执法依据,因此,应大力发展卫生监督检测技术手段。

反方观点 (8)

卫监就是卫生局下设执法单位,对于技术方面的工作就交给疾控或其它社会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即可,卫监只要做好执法工作就可以了。

辩手:2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厌笑儿 发表于 2011-11-14 17:02: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又回到了防疫站时代,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时代.组建疾控和卫监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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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笑儿 发表于 2011-11-21 20: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 r; K; n0 I& U0 {快速检测多为定性、最多也就是半定量检测,能出示数值报告吗?有法律效力吗?正如交警抓醉驾,单吹气行吗,最终不还得到有资质的医院抽血测浓度数据。再者几千元乃至万把块钱的检测仪能跟疾控几十万乃至几百万的仪器相比吗?如果肯定回答的话那么国家不是浪费了巨大的财政资源。第三卫监检测监督一条龙,那么卫监就是儿子长成爸爸了,可以取代疾控中心了,或者卫监疾控又回归到防疫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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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笑儿 发表于 2011-11-21 22: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9#sasor牛呀,我在你 【转】“不倒翁”医院   跟帖中的对联就是送你的,卫生监督执法都理不清,还有心思做检测。再送上:
' x3 A/ X1 j; F' I% F! N上联:卫监人员浑身是胆熊愁愁, [4 v1 j4 {. W( s( C
下联:猫戏老鼠豪言状语自身休
! o( d  q& a& N' r横批:执法软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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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笑儿 发表于 2011-11-21 22:2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在“在卫监干了两年,待遇很一般,纠结啊,不想干了,很纠结,敢问路在何方?” 的帖子中自认:“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二吊子”。现在怎么又有了这一番“浑身是胆,豪言状语。”有才,太有菜啦,菜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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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笑儿 发表于 2011-12-12 1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雄辩的事实证明了疾控部门的技术性:. a2 Y* S- s! S" V7 R* [
      近日,卫生部印发《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根据《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实行调查员制度。各级调查机构(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相关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员。
) Y0 }5 Z9 F8 \# R3 s    调查员应当由具有1年以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经验的卫生相关专业人员担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聘任。
/ {) n' M# G% H& y* u2 u9 w9 \    调查员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需要,有权进入医疗机构、事故发生现场、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等相关场所,根据调查需要和相关规范采集标本和样品,了解有关情况和监管部门意见,有关事故发生单位、监管部门及相关机构应当为调查提供便利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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