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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疾控与卫监分家后,怎样看待卫监工作的“技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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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sor 发表于 2011-11-6 11:5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结束时间: 2012-1-1 00:00

正方观点 (4)

技术手段在卫监工作中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比如使用一些快速检测仪器,经过计量认证后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具有法律效应,可作为执法依据,因此,应大力发展卫生监督检测技术手段。

反方观点 (8)

卫监就是卫生局下设执法单位,对于技术方面的工作就交给疾控或其它社会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即可,卫监只要做好执法工作就可以了。

辩手:2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单豆页 发表于 2011-11-6 23: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监督部门应当是一个带有科学性的执法机构,本题的正反两方面的观点都偏激,事实上卫生执法中是两者兼而有之。即卫生执法者既需要卫生监测科学知识与依据,又需要有技术资质(认证)部门作为技术手段支撑,因此,建议楼主把此观点列入讨论(投票)题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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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sasor 发表于 2011-11-7 12:5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单豆页 发表于 2011-11-6 23:20 + Y8 G% `9 V* d, F- I. x& ]: m# ]
卫生监督部门应当是一个带有科学性的执法机构,本题的正反两方面的观点都偏激,事实上卫生执法中是两者兼而 ...
: ?! M6 [6 s/ N
其实您的观点和正方有共通点,但比正方观点要中庸一些;而反方观点看似偏激,实际上我认为还是有群众基础的,疾控与卫监分家后很多懂技术、搞技术的老同志都到了疾控,使得卫监这部分力量猛然薄弱下来。另外,由于出得是个辩论题,所以我认为还是两个题目棱角分明些好。谢谢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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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sasor 发表于 2011-11-21 09: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厌笑儿 发表于 2011-11-14 17:02
) ^; U9 U9 b  j2 {! Z7 N' ^, ^0 x这样又回到了防疫站时代,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时代.组建疾控和卫监有意义吗?

! [7 {' r5 o; a( l. S6 D- J5 t有意思,现在想想还是防疫站有意思,工作开展很方便,权利大很多,据老前辈说防疫站时代待遇也好很多。您想想,现在卫监的快速检测技术越来越丰富了,和一些地方上的疾控可能也就差了一个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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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sasor 发表于 2011-11-21 20:4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厌笑儿 发表于 2011-11-21 20:16
' _8 w! y+ M, P" g2 |快速检测多为定性、最多也就是半定量检测,能出示数值报告吗?有法律效力吗?正如交警抓醉驾,单吹气行吗 ...

8 P/ P' J; b& ^' h能出啊,经过计量认证的为啥不能出,即便部分数据目前出不了,以后也可以出,不然买那个仪器干啥,这是趋势,也是有力武器,如果哦全部依靠疾控的话,就有点太傻了,从面上看,出去检查手里拎着机器和空着个手跑过去,哪个更有威慑力?个人认为还是现场做检测好,而且能现场出检测报告更好,更能让人信服,也便于工作开展,也向外界传递一个信息我们卫监也是有技术手段的,不要想捣糨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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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sasor 发表于 2011-11-22 09: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厌笑儿 发表于 2011-11-21 22:26
2 V7 I5 A5 f! W- h/ k# r: m9 l楼主在“在卫监干了两年,待遇很一般,纠结啊,不想干了,很纠结,敢问路在何方?” 的帖子中自认:“上不着 ...
& [2 m( m( z, s' [: r) V5 ?6 V
你可以不理解我的心情,但请您尊重。希望您能够客观地对待辩论,不要人身攻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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