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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琴音悠扬

[讨论] 临床医学可以报考公卫医师资格,反之则被严格禁止!这还不是在法律上赤裸裸的歧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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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的后生 发表于 2025-3-17 08: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琴音悠扬 发表于 2025-3-17 00:03: v4 h2 m+ B. D: z/ ^3 V
其他就不必要深入沟通。亮明观点就可以了。你的核心观点临床单向跨考公卫不是歧视,有错吗?你那段话原文 ...
4 |" z$ C+ x. _3 G+ _+ U; U, v' L
跪久了,连反抗的勇气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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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琴音悠扬 发表于 2025-3-17 09: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漂亮的后生 发表于 2025-3-17 08:15
! V/ H) W% s' d5 }& `跪久了,连反抗的勇气都没有了。

" M9 C2 W7 b, j2 s& y        正解!这个问题,根本没必要去和临床讨论。临床本身是受益者,卫健委是歧视政策的制定者,多数本身也是临床出身!他们其实就是歧视预防的同一面!# T+ ~8 {9 G+ g  T5 Z: R
        现在很流行的一句话:判断一个人,就看他看问题,是从是非出发,还是从立场和个人利益出发!4 V$ Y7 @) ?8 `1 E. |5 m! `& ~
        预防的问题,还是应该从预防内部和法律人士讨论为宜。
6 {0 ?+ [5 u& R. K% a9 |        临床人数十几倍于预防,就算是被他们围攻也并不能代表错误。甚至就算是预防内部,已经进入体制内和未就业的,也有必要区别开来,分析清楚原因,再判断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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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过客 发表于 2025-3-17 09: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是卫健委等相关单位好多临床跨考公卫,但是这些单位大部分考临床执业医没用。并且他们这些单位公卫人也不需要处方权。因此才没人管我们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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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赶月 发表于 2025-3-17 09:4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流星赶月 于 2025-3-17 09:51 编辑
1 Z, o" n7 Z1 l; |: r
$ c5 i% H# W- v  g, C, }楼主涉世未深,公卫医师制度设计根本就是个***!见识过化学检验专业毕业理化检验技师转岗传染病防治,而后给预防医学的公卫医师上流行病学课的奇葩吗?
+ N% D$ S3 O" f: @
7 |2 C  @! V$ b( c0 H制度设计荒唐透顶,疾控岗位硕鼠横行,执业准入羊头狗日,公卫医师不值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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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琴音悠扬 发表于 2025-3-17 09:5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流星赶月 发表于 2025-3-17 09:46
) K  l" ^. r3 F* W- L- G楼主涉世未深,公卫医师制度设计根本就是个***!见识过化学检验专业毕业理化检验技师转岗传染病防治,而后 ...
' ^9 l0 c* g  e
楼主只是法律人士,关注预防两年有余,感觉预防群体,愿意为预防,为公卫医师抗争的还是不少,但好像还确实占不到多数。曾经有一个2800多人的专业预防QQ群里,愿意抗争的感觉不会超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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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渡江 发表于 2025-3-17 11: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琴音悠扬 发表于 2025-3-17 09:10
' R! h  I, ]3 M7 k* |% T正解!这个问题,根本没必要去和临床讨论。临床本身是受益者,卫健委是歧视政策的制定者,多数本 ...

& w9 C& g, N/ }- D5 g% V毕竟屁股坐的位置决定了思维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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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琴音悠扬 发表于 2025-3-20 10:32:26 | 显示全部楼层
绿化虫子 发表于 2025-3-16 22:23
! z; [2 u/ E0 M$ }8 K, H# V0 L小红书去年有个帖子,一个30多岁的女士,大意是很优秀,提到自己的职业是医师,受到了媒体的表扬,后来被 ...

; c, }7 x1 d/ u
8 T, o5 _0 b. k2 v真正有资格讨论的,正是上车前的,希望机会均等的预防人,法律人,和从公平正义是非出发讨论问题的人。' B5 ]8 `( b0 g
实质问题,就是一句话,那两个文件制定程序合法吗?& j5 t' R) b% _. H/ u! ?
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了没有?
2 M. P) |0 h8 r/ n进行过合法性审查没有?
  u0 A6 d& p* R" f违反新法没有?为什么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及时的清理修订呢?
" I) z" S9 j  J! f, O7 \如果有效,为什么官网上不敢挂出来,私底下一直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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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KSSS 发表于 2025-3-20 15:4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医学检验可以报考卫生检验的职称,卫生检验无法报考医学检验的职称,这也是赤裸裸的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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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琴音悠扬 发表于 2025-3-20 16:4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琴音悠扬 于 2025-3-20 16:58 编辑 4 R" x- r& b$ q# P9 D6 v4 I8 O
LSKSSS 发表于 2025-3-20 15:47
6 I& F2 I- d# o2 {3 y+ H1 V医学检验可以报考卫生检验的职称,卫生检验无法报考医学检验的职称,这也是赤裸裸的QS ...

% [7 ?+ R3 c9 v* L" T/ K
2 r+ ~# x7 e( n) P9 B) |是,这的确也涉嫌法律职业(职称)设置歧视现象,可以先理解,两个职业集合到底是不是完全包含关系,还是交集?再来判断是否是歧视性质。问题是造成歧视的根源,实质就是违法行政,政府部门违反法定程序,随意制定违法文件,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逃避合法性审查。如果有人进行行政诉讼,裁判依据只能是法律法规,部门规章都只能用来参照执行。连依照法定程序,合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效力都不高,更别说这些违法制订的过期文件了。要不然,自己都不敢在官网上挂出来呢?问题是医生,医学生群体都是一群沉默的羔羊,谁敢进入诉讼。自己是无法解救自己的,只能依靠外力来进行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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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赶月 发表于 2025-3-21 08:3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流星赶月 于 2025-3-21 08:42 编辑
$ {- t, P- S& |9 |& p
" c( E! w( m% M* r公卫医师权利义务缺位;
* j3 e9 Y7 c( C7 w7 i; z公卫医师没有执业规则,没有公卫医师证干公卫医师的活的从来不追究非法行医;+ V' k: v% q" X* o
公卫医师没有公卫医师协会,没有公卫医师证者从业没有非法行医的概念;  R3 r6 F5 a3 P! F% y7 }" d
公卫医师没有医嘱处方权;
- i' ^9 l, I; I" }( d2 t# A; S2 _( T( N公卫医师没有签章还要国家资格考试;
% I$ C; X5 d2 y: i8 X3 H临床医师技师护师可以对公卫医师指手画脚指导业务工作,下级公卫医师可以掣肘上级公卫医师没有职业伦理规则;
6 c; b/ |$ z  i! e& x) t# J公卫医师需要国家资格考试才能准入实际上只要有背景领导一句话就能准入,公卫医师岗位上牛鬼蛇神横行,公卫医师谁都可以干;8 T4 X- Q; C2 R. b
公卫医师就是一件皇帝的新装,赤条条的什么也没穿,各种流氓地痞谁都可以上来摸一把。公卫医师就是狗脖子挂张玉米饼狗也能干" ^, ]. y- Q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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