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规范对新的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以及进口无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许可管理,受卫生部委托,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拟组建食品评审专家库,负责对以上各类新产品的安全性评估工作。请你们组织相关部门(包括卫生、农业、质检、药监以及大专院校等部门)推荐食品及相关专业领域内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见附件1),被推荐人员经培训、考评后入选食品评审专家库,参加相应的产品许可评审工作。请将推荐专家简历(推荐专家简历表见附件2)和相关资料(推荐专家专业分类见附件3)于5月30日前寄送或传真至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联系人:张小霞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北三条32号
邮编:100007;
联系电话:010-64047878-2230;
传真:010-64047878-2231
附件
推荐专家人选的基本条件.doc
推荐专家简历.doc
推荐专家专业分类.doc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