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072|回复: 6

[讨论] 最新方向:疾控方面8个字总结“提升能力,压实责任”

[复制链接]
wzg 发表于 2021-10-27 10:5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注册后推荐绑定QQ,之后方才可以使用下方的“用QQ帐号登录”。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刚刚看到一份文,是国医改文件的文件,跟以往自己把握的方向一致,牵头是国务院下属的一个领导小组下的,一是跟之前预想的发文肯定是国办方面的来下一说相吻合(卫健委、疾控局是具体实施或者责任单位,往上了说跟医保局一起作为可以牵头单位)。至于哪个领导或者专家在哪个研讨会的观点只能够代表个人意见,仅此而已。二是国家领导层面也非常认可三明医改模式,当然医改跟疾控区别蛮大,不能够一概而论,所以医改推行三明模式疾控就很难说。, {5 x4 o: g. B9 c5 a
         疾控方面8个字总结“提升能力,压实责任”。至于是不是往三明模式目前很难说,毕竟一笔带过不能说明什么,因为行文肯定要面面俱到。但是从风向上来说,我们省肯定是观望思想比较严重,看别人搞得好就学、抄、搬,会不会邯郸学步很难说。国家方面我相信不会草率上马或者拍板一项重大决策,但是鼓励在各个省市搞试点,实现以点带面,到最后肯定也是以指导意见印发实施,各位看官请认真分析“指导”二字。% b8 ~$ k# Y: v+ D. D
       欢迎留言

评分

参与人数 1钢镚 +100 收起 理由
epiman + 100 积极参与论坛活动!

查看全部评分

ljq1445776852 发表于 2021-10-27 11:28:37 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省市县国家统一方案的话,其实不应该有那么多试点了! 国家没有让疾控参公的意思,和监督合并感觉没啥意义,完全是2块不同的工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baisenes 发表于 2021-10-27 11:37:27 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是卫监和卫健的部分办公室合并,成立疾控局,变成疾控中心的上级单位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wzg 发表于 2021-10-27 11:44:23 | 显示全部楼层
ljq1445776852 发表于 2021-10-27 11:28! O4 T8 G+ F2 r" G3 s
省市县国家统一方案的话,其实不应该有那么多试点了! 国家没有让疾控参公的意思,和监督合并感觉没啥意义 ...

6 X% g  V& \/ h4 X& ~; }文字的魅力就在这了,指导意见不等同于实施方案。指导意见点到为止,实施方案就是让你遵照执行,指导意见就是给你引路走出第一步,各地结合实际实行,不搞一刀切,所以下一步看的是各地方的理解能力了,考验当地政府的决心与能力及财力等因素。所以传导过难免存在的“上热中温下冷”现象,所以我们得为自己改变,改变自己,把希望寄托是不现实的,追求权力就从政,追求财力就转业,追求温水青蛙,温饱线模式就继续呆、继续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wzg 发表于 2021-10-27 12: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baisenes 发表于 2021-10-27 11:37! U# O6 [% K6 \* r5 r" S7 Z5 _& L) D
可能是卫监和卫健的部分办公室合并,成立疾控局,变成疾控中心的上级单位吧

2 H7 j3 V8 F2 W      这个不去考虑了,对我们没有什么实质意义,我们卫健办公室10来个人,全部从二层单位抽调,个股是也基本是抽调的做工,因为改非公务员领导太多,做工的只有抽调的,而且人家称之为“技术工人”。( b; P2 d2 e# j7 D$ S
      合并有合并的好,形成合力,不会出现层层压实责任变成层层推卸责任,一根杆子插到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baisenes 发表于 2021-10-27 13:12:36 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wzg 发表于 2021-10-27 12:094 }" x; V6 F8 c, D! m9 W
这个不去考虑了,对我们没有什么实质意义,我们卫健办公室10来个人,全部从二层单位抽调,个股是也 ...

2 {2 V7 C2 y6 H3 B/ `不过卫生系统的行政和技术机关实在是太混乱了,很多基层卫健局其实都没几个人,都是从下属事业单位抽调干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炒一盘回锅肉肉 发表于 2021-10-27 16:3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周口市合并了% w* n9 ?' d5 B; b: r4 m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 ... &wx_header=0#r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会员|至尊|接种|公卫人 ( 沪ICP备06060850号-3 )

GMT+8, 2024-4-30 11:44 , Processed in 0.061429 second(s), 5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