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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ed from: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059517.shtml & E' `# v: y$ ~8 t
# z! ?, R. K# S1 w9 A% e' j 正义的两个原则 ^( D5 l2 c" s" W0 T' z* P; m
一、程序正义 : _2 V5 r/ ?7 }& d: L% n
二、自由的选择 X- R5 c! l! Q$ [ N1 a9 S
当两个原则冲突时,适用原则二
7 ]! P8 H5 W4 V5 D -----------罗尔斯《正义论》 : B7 t& ]; \: l( k4 s' o
3 l: |9 z) I `; W2 A" M# U3 J 中国人不缺少智慧,而是缺少哲学的思辩,和对于思维的综合,这是我看了“一尸两命”案大多数回贴的第一印象,当然,我是中国人,我自然也逃不出这样的定式。没有错,这是一个法律问题,同是这也是一个哲学问题,当然也许大多数中国人并不知道,与中国传统文化不同的是,法学在西方是哲学的分支,虽然中国创造了至今最伟大的刑法—《永徵律》。
0 Y. Q7 [$ e2 o! B9 I 解读“一尸两命”事件,是一个法律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哲学问题。 ; b2 q) p' n g1 ~3 V
我无法否认,我对于这对母子的冷漠,我的态度也许会让很多看贴的人很不爽,但是,我依然认为这对母子应该死。虽然我也会同情这对母子,但是这不影响我判断,从彻底功利的角度来说,即然这对母子己经死了,那么他们唯一的价值在于可以给现实的人们多少可以思考的东西,然而这些东西与同情无关,在我的观点里,这样的死即使不能用绝对的利益衡量,也应当是一种逻辑上的价值。
- G: ~+ A, D1 U& o! O 我不算一个很彻底的天涯人,在很多时候我和天涯大多数人显的格格不入,我看了很多天涯的贴子,但是真正回贴的并不多,笑看回贴己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一尸两命”这个话题能火,集中了天涯必火的重多眼球,制度问题、医患矛盾、冷血、惨死。不同的是这次大多数人站在了与我设想相反的立场。这样的差异也许源与此话题的亲民性,而非政治类话题的高高在上,这也是我写下此贴的基础,源自己思考的力量。
" w+ c4 V+ `. h! S 以我的看法——用很五毛的话法——大多数网民站对了立场,但是,很可惜的是大多数网友做出的只是一个很直观的正义的观点,而非系统的观点。以下,我将尽我的可能用我的行文为己去的死者做祭,为一个死于制度,但必须死于制度的可怜的人。 % Q ?! |7 Z# ^3 v& P
$ O& B3 S9 @/ Q5 m* O& s 正义的两个原则
S5 e! _5 ~1 e& ?3 B 一、程序正义 . h" m& q: `+ R3 D* N5 A) R
二、自由的选择 4 l! ~% {# p/ h
当两个原则冲突时,适用原则二 * G2 H H' F% A9 g1 z9 K" z, D
-----------罗尔斯《正义论》
8 Y$ |/ K5 [. V: V& j3 v 4 {+ C2 Z8 k3 V
任何一个人为设计的系统都会存在缺陷,这是一个很基础的哲学常识。如果我们生存在MATRIX里,那么无疑,那对母子会成为系统的余数,也许会被系统摸杀,也许会意识到系统的存在,更有可能成为尼奥一样的人。可慔的是,这是现实社会,这里没有超人,系统的余数就是被系统摸杀,只是这次摸杀是这样的血惺。如同大多数网友对于正义的理解,人的生死是第一位的正义,这是如此的自然,我们应当为我们有这样的思想而感到骄傲。然而,在天涯自然正义并不是主流,因为我们学会了简单的思考,思考什么才是正义,经过思考我们发现简单正义虽然很直观,虽然直接我们内心深入最直实的想法,但是并不是一个十分精确的正义观念,如果为了实现一个简单正义而必须破坏一个己有的系统,那么原先寄生于这个系统的正义将不存在。这也就可以理释为什么大多数网友坚定的站在医院这一边。这是一个值得赞扬的立场,但是不系统,用马克思的话说,没有上升为理论,不能用于指导实践,当然这句话真的很五毛。我们还需要思考,思考为什么在生命价值第一位时,我们还是可以为了一个几乎不能说出为了什么的一种系统而放弃第一价值,这才是思考的开始。 7 s- P x; T a$ k: F- `+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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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所指向的究竟是什么?我无法回答,但是在现有的系统下,在“一尸两命”事件里,正义就是放弃那对母子,正义就是任由这对母子死去。但是直观的正义还是让我惊悸,生命才是第一价值,为了一个存在但是并不显见的系统,生命就如枯叶一般任由秋风吹去。是正义失灵还是我们被系统所扭曲?都不是,因为正义往往如镜花水月一般,我们可以看见但很难触及,我们对于正义的判断,因为人的感知而天生受到阻碍,这样的阻碍或来自于社俗的偏见,或来自于自生的知识、经验,但更为直接的是我们对于这个世界的反映只是所有发生的一部分,这是认识的局限性,所以我们需要一种系统来保证正义的保证,当正义无法被保证时,我们要保证的不是正义本身,而是我们通向正义的道路——程序正义。这样我们才能在众多的认识阻碍中找到一条看上去最有可能通向实质正义的路。所以我及众多网友并不是在维护医院,而是在维护通向正义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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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8 |" P1 P0 W! m 相对于实质正义的不可追求,程度正义的实现是相对容易的多的选择,这是社会成本的考虑,也是价值判断的考虑,“一尸两命”事件,非程序的结果是,直观正义的实现,系统的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是大多数正义的失效。程序的的结果是,真观正义失效,系统被维持,大多数正义被维护。用一个很更直观的例子来说明,一个人被一种系统下的证据规则下的所有表明证据证明是罪犯,这个系统被证明是一个符合科学发展水平的,正义的系统,此系统可以将10000人中的9999人正确定性,那么这个人是运气好呢,还是系统本身有问题?用更哲学的话来说,即然表面上的证据都证明这个人是罪犯,我们又怎么能确信他不是罪犯呢?当然,也许可以通过超越现实水平的侦察方式来证明他的无罪。那么这个人即使是无罪的,那么他的正义也应当被系统牺牲,来成全9999人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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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0 b% G$ Y% O% m 任何系统都存在冲突,当冲突发生时,如果没有更好的系统来替代原来这个系统时,牺牲冲突点来维持系统的稳定是必然的选择。请记住,这个人类历史上目前最完善的刑法程序体系,拥有无罪推定、绝对毒树之果理论的美国刑事程序法规则,2005年,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因为证据不足改判了25起刑事死刑案件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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