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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aWuu 发表于 2022-8-11 16: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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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aaWuu 于 2022-8-17 18:35 编辑 + n3 r+ @% m5 C5 X2 Q0 `9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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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mylove 发表于 2022-8-11 17:4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妨害公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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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微笑 发表于 2022-8-12 15:5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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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晓风 发表于 2022-8-15 16: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固定好证据,按拒绝监督检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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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门卫 发表于 2022-8-16 22: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2000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是否可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的批复》: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 u, v- e) ^) m# W! ]7 |# z8 n: G# E6 t! u2020年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有关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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